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发泡类玩具慎防有毒 标检局提醒注意选购

人气: 9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4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父母们常喜爱购买质软、弹性佳的发泡玩具给孩童玩耍使用,而国人也常于家中铺设拼接塑胶地垫供儿童嬉戏使用,除可避免于游戏过程中直接碰触地面,造成伤害外,包含数字、英文字母及其他卡通图案之塑胶地垫,也有教育孩童的功能。但是,此类发泡式玩具用品于发泡过程中恐有产生“甲酰胺”之虞,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已于103年3月1日起将儿童玩具中“甲酰胺残留量”纳入强制检验。最终制品中所含甲酰胺之残留量,不得超过2 ppm”之规定。

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表示,“甲酰胺”系属毒性物质,一旦与皮肤接触或不慎吸入、吞入,可能影响中枢神经及生殖系统;长期接触“甲酰胺”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及过敏;孕妇若吸入过量“甲酰胺”,亦可能导致新生儿缺陷。

另外,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游戏之产品,于103年3月1日起增列“甲酰胺残留量”检验项目。凡进口或国内生产于进入市场前均须完成检验程序,并于商品本体或外包装上贴附“商品检验标识”(商品安全标章),才能在市面上贩售。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及儿童使用玩具安全,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提醒家长于选购玩具用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注意是否贴附详细中文标示。
二、认明有贴附标准检验局“商品安全标章”再行购买。
三、勿让小朋友将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以避免食入“可塑剂”或“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危害儿童健康。
四、家长可用手触摸玩具本体是否有尖角、锐利处,以免割伤小朋友。
五、包装玩具之塑胶袋、提绳等应于拆装后立即移除丢弃,以免小朋友把玩时发生绕颈及窒息危险。
六、玩具电池部分有无正负极标示,并应避免混用不同厂牌、材质的电池,才不致因过热发烫引发危险。
七、时常检查玩具组装零件是否牢固,其小物件如磁铁、钮扣等是否易松脱,以防止儿童不慎吞食。
八、教导孩童养成常洗手、嘴巴不接触玩具等良好卫生习惯。

另外,提醒相关业者,玩具商品系属商品检验法应施检验品目,贩售前应符合相关规定,其检验标准、检验流程及相关规范等,请浏览网站(http://www.bsmi.gov.tw/基隆分局/业务专区/商品检验业务/玩具检验园地),欢迎各界上网查询。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