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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宜桦:若警力过当有证据 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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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8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说,只要出现过当使用警力,且可以找到证据,一定要求警政署究责。

江宜桦上午在行政院召开记者会,回答有关警力使用是否有过当时表示,当政府交代警方时,绝对不会允许警察滥用警力伤害到民众,但在具体执行时,不管是在哪一个区域的警察同仁,如果出现过当使用警力,且可以找到证据,他一定会要求警政署究责处理。

他以过去曾任内政部长经验来看,警棍在几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例如当民众非常激烈的往行政院推进,就是刚开始第一波时,警察把警棍夹在盾牌之间,防止群众继续往前进逼,这是可以的。

不过,江宜桦说,如果说像有些人形容的,警察把警棍高高举起打下去,且不断地往头部打,这是不允许的,这不论是发生在哪一个角落,只要有证据,就应该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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