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法官斥张通荣 以私害公戕害司法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5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3日电)基隆市长张通荣被控关说纵放酒驾妇案,二审法官痛斥公民赋予行政权炳,沦为个人私相授受工具,犯后还不认罪,因此撤销缓刑。

张通荣未来若遭判刑有罪定谳,将入监服刑。

二审合议庭痛斥,张通荣身为基隆市长竟未秉公任事,反而接受议员不当请托,藉势施压使基层警员放弃行使国家公权力,将公民、国家赋予行政权炳,沦为个人私相授受、操弄权势工具,严重戕害国家行政、司法公信,犯后不认罪饰词卸责,观念偏差,且有妨害投票遭判刑的前科,因此撤销缓刑。

二审合议庭依教唆公务员纵放人犯罪,判处张通荣1年8月,并撤销缓刑;警员廖祥铨判刑6月,缓刑3年,并应支付国库新台币6万元,两人的部分皆可上诉;女子廖美秀被依妨害公务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定谳。

法院审理时,张通荣不认罪,否认施压关说,辩称拍桌呛声要将警察调职是气话,他是去警局了解警方有无执法过当,事后很后悔并向各界道歉,希望法官从轻发落。

张通荣被控在民国101年9月得知廖女酒驾拒拦检还打伤女警,他赶到基隆安乐派出所质疑警员执法过当,并关说纵放廖女。基隆地院依教唆公务员纵放人犯罪,判处张通荣1年8月徒刑,缓刑5年,应缴交公益金新台币200万元及提供200小时义务劳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