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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住定义未定 张盛和:夫妻只拥一户 须视个案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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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蓝悦真台湾台北报导)针对一家人拥有多少户房屋才算合理,财政部长张盛和7日表示,自住房屋定义未确定,但直系亲属居住的房屋也会有数量限制,避免申报浮滥,对于夫妻是否只能共有一房,也必须再考虑个案情况。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已初审通过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非自住房屋最低税率,由现行房屋现值1.2%调高成1.5%~3.6%,最快2015(104)年就可开征,预估全台同一县市持有两户以上住家房屋约40万户将受到影响,财政部也将在近期研拟自住、非自住房屋的定义,张盛和说,初步先将直系亲属居住房屋的部分视为自住,但是会再限制总户数。

张盛和说,直系亲属自住也算合理,旁系亲属也算就太浮滥了,不过会考量特殊状况,如夫妻婚前各有一户,不能叫他们卖掉,变成“婚姻惩罚”,但如果在婚后名下才拥有2间房屋以上,则构成非自住标准,会加强课税,限定户数到底有多少,张盛和没有透露。◇

(责任编辑:韵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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