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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朝野决议 电价年调幅不得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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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北综合报导)立法院长王金平19日主持朝野协商,讨论新版电价公式机制,会后朝野党团获得共识,决议台电每年合理利润率为3%~5%,电价公式每半年检讨1次,预计最快明(20)日院会会完成二、三读,今年4月1日正式上路。

立法院19日召开电价公式协商,经过讨论后达成共识,决议纳入电价缓涨的“天花板机制”,半年调幅不超过3%,全年累计调幅不超过6%,且按公式每半年检讨1次,该公式自审定日起,施行2年;而台电合理利润投资报酬率为3%~5%,有累积亏损待弥补期间,投资报酬率上限5%,全数弥补累积亏损;累积亏损不存在时,投资报酬率降为3%。

朝野协商也要求,行政院在半年内将《电业法》草案送立法院审议,在行政院版送立院前,民进党团所提的《电业法》草案先行付委,但须待行政院版送立法院后并案审查,若行政院版半年后未送达立法院,则民进党团版本径行审查;而电价费率审议会组成中,政府部门及所属者不得超过1/3,近3年内与经济部及台电涉及电价与台电业务相关委办、委托研究关系人士,不得任电价费率审议会成员。

此外,日前经济部宣布,以平均摊退方式,把因国际燃料价格下跌,台电所节省的94亿元成本,回馈给全台住宅与小商家用户,合计约有1,200万户可受惠,每户回馈金额为800元;若新版电价公式确定在4月实施,台湾民众2015上半年的电费负担,可望大幅减轻。◇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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