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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 孕妇死亡最高领200万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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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1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生产事故救济条例,明订卫福部应设生产事故救济基金,由政府编列预算及烟捐支应,三读后将比照现行试办计划,孕妇死亡救济金最高可领新台币200万元。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王宗曦表示,生产事故救济条例通过后,未来救济金的发放仍比照现行试办计划,孕产妇死亡最高200万元;胎儿、新生儿死亡最高30万元;另孕产妇或新生儿极重度障碍每人最高150万元、重度障碍每人最高130万元、中度障碍每人110万元。

为鼓励生产,降低少子化及因生产产生的医疗纠纷等问题,卫福部在2012年推出“生育事故救济试办计划”,当发生生产事故时,马上就能获得救济金,截至去年底共有174件案件获得补助,产科的纠纷案件也下降70%,试办3年成效良好。

为了让生产事故救济金有稳定的财源,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生产事故救济条例,明订卫福部为办理生产事故救济,应设生产事故救济基金,救济金的来源从原先的医疗发展基金,改为由政府每年编列预算及烟品健康福利捐支应,根据过往试办计划的经验,每年经费约需新台币1亿多元。

另外,原先试办计划将未满36周早产所致胎儿死亡排除在救济的范围之外,而生产事故救济条例则将排除救济的条件放宽至未满33周,王宗曦说,希望可以帮助更多遭遇生产事故的家庭。

而为降低医疗纠纷消弭争议,条例也明订医院必须设置生产事故关怀小组,向发生生产事故的产妇及家属提供关怀服务,先行消弭争议,促使后续调解程序平和进行,中央主管机关应编列预算,办理关怀人员的训练讲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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