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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追查“双鹏”制售之鸭血成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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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有关新北市政府卫生局发布“双鹏股份有限公司制售之混充鸭血”新闻乙事,宜兰县卫生局主动追查掌握县内经销商及其下游之贩售及火锅业者计稽查40家,下架问题鸭血成品计158公斤,并要求业者针对下游厂商立即办理回收作业。卫生局将密切掌握相关资讯持续追查,确保问题产品未于市面上流通贩售。

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规定:“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违反者依同法第47条规定,最高可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卫生局刘建廷局长呼吁县内食品业者如有购买“双鹏股份有限公司”之鸭血,应向卫生局自主通报并办理下架回收。食品业者或民众若有任何相关问题,欢迎迳洽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洽询专线03-9332779)。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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