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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灌休耕 台农团:政府重产量轻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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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台湾又进入大干旱期,为了用水能撑到5月梅雨季,农民首当其冲,遭停农业用水,休耕面积在26日二阶限水前,已超过4万多公顷。桃园新屋农民徐同权指出,停灌休耕最直接影响是没有收入,依他们的年纪工厂没有正职供他们做,即使打零工一天1,000~1,500元,机会并不多,而土地还要翻耕、撒绿肥、整理杂草,为下一期耕作做准备。至于受影响的人数,台湾农村阵线研究员陈平轩则说,连农委会也不知道有多少人。

陈平轩指出,农委会相关补助不是发给实际耕作者而是地主,造成实际耕作农民受损,也有很多年轻人,配合政府政策回乡种田,却因为突然缺水而失去工作。农业非常复杂,上下游包含许多环节,因政策被停业的部分没被看到;而政府对农业的想像,只有土地生产并没有从事生产的人;如果国家真的重视农业,必须从“看到这些人”做起。

陈平轩表示,国家用水政策、水资源调配非常不平衡,长期重工轻农,这次更加明显。工业只是减少用水,生产依然稳定;但农业一滴水都不给,让农业无法生产。

此外,国家农业政策没有良好配套,没有建构健全的农业生产体系或适地适种观念。这次休耕,缺水是事实,可是农委会只会以休耕面对,没有思考极端气候已成常态,台湾未来一定会不断面临缺水状况,寻找适合台湾的旱作、在缺水年头辅导农民转作,并订定相关产销配套,到目前为止台湾在这方面政策非常匮乏。

农民一成受影响?陈保基看数字说话

农业上下游包括代耕、育苗、农药、肥料等产业,到底多少人受休耕影响?陈平轩表示,这数字连农委会都没有。受影响的农民90%是自耕农,自耕农定义是土地所有者即地主,也是缴公粮、政府登记的现地耕作人。因为三七五减租与耕者有其田的阴影,地主怕把地租给佃农,最后变成佃农所有,很多人不愿意签约、留下租地证据,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说10%农民受影响,这只是书面上的数字而已。

关于农委会推动代耕服务业登记,陈平轩说,政府应该宣导三七五减租及耕者有其田是过去的政策,现已取消,并且提出背书,包括农民不是向代耕业者而是向农会或农粮署登记;登记并非租约而是证明文件;代耕业是农事服务业,帮忙打田、收割,不一定要租地,土地虽然登记提供代耕业者耕作,并没有出租;只需官方说清,且提出足已让人信任的文件,让地主放心。

口头约农 1年半没有收入

收入受休耕影响依不同型态农民分,徐同权表示,专职农民专做农事服务,本地收入归零,有些到南部帮人插秧、割稻,会有一些收入;兼业农可能还有上班,做泥工、开车,利用空闲时间管理农地,影响就不大。最惨的是口头约农民,完全没有任何书面资料,隐藏在台面底下的一群人,但投资不见得会输给在台面上的小大农签约农民,是最没有保障的一群,目前所有规定补助他们都领不到。

受影响人数从耕地面积推估,目前休耕4万3千多公顷,政府能掌握耕地经营权状况只有小地主大佃农签约户,应该在3千公顷左右,不到1/10,耕地地主是谁政府非常清楚,但是谁在耕种不见得知道,政府直接认定地主在耕种,但实际上地主自己耕种约占两成多,其他可能释出让别人耕种。

徐同权指出,政府政策一年两期作,只能有一期作办理转作休耕,地主与佃农条件交换,是口头约定,没有任何书面资料,一般状况是佃农付租金给地主,地主拥有所有权,经营权交给佃农,互相交叉承诺,第一期作佃农不用付租金给地主,所得全归佃农,第二期作地主也不会付任何维护费给佃农,佃农要帮地主付出一甲地(1公顷)约1万1~2千元管理费。

徐同权以佃农耕作口头之约10甲地为例,产值约140、150万元。今年第一期休耕之后,第二期作地主又可报休耕,佃农要等到明年第一期才能耕作,付出成本得等到明年7月稻子收割才有收入,等于1年半没有收入。佃农一年半损失140万元及土地管理费约12万元。政府认为佃农可帮人翻耕、维护,如二期作领24万元还是有收入,但与128(140-12)万元相较完全不成比例,立委杨琼璎在1月上一会期质询,显示陈保基非常了解、非常清楚佃农状况。

短期失业救济 VS. 农业保险

农民在抗旱会议中表达希望提供短期失业救济,陈平轩表示,这是应该做的,如上班族因为非自愿原因失业,只要能开立失业证明,就可以请领6个月失业补助。这次停灌非常明显是因为政府政策导致农民有一期作完全没办法耕作,农民没有劳保,没办法请领失业救济,可是既然是政策影响农民与相关业者失业,这部分应该做出配套。

陈平轩说,缺水时让农民与相关从业者停业,不应该用休耕思维补贴,应针对停水造成农业相关从业人员所受损失建立制度性补偿,类似上班族非自愿性失业时请领的短期救济。代耕业者、农民、育苗业者分别可获得营业额度百分比及贷款利息、作物产量价格、育苗价格等补偿。

对于设立失业救济金制度,徐同权认为,如果有农民失业救济金制度是最好不过,但与农业保险相较,他还是偏向农业保险,两者只能二选一。而且救济制度要怎么认定身份?尤其口头约佃农很难;而农业保险可解决很多问题,跟农保不一样,农业保险类似汽车险意外险,种作物遇到地震、台风、水灾、旱灾等天灾都保险,这样对农民是最好的,“一些落后国家如非洲、东南亚在这方面走的比台湾还快”。

停灌补偿 农贷宽限6个月

农委会提高停灌区补偿加5%反应物价,陈平轩表示,很多实际耕作的人不是地主,就算50万元、100万元发再多也是地主拿走,佃农都拿不到。站在实际耕作者立场,要的不是补偿而是继续耕作。部分佃农不要补贴,却受到来自地主压力,因为休耕补贴比租金高,地主想要领休耕补贴。政府应发放转作补贴而非休耕补贴,鼓励农民转作旱作,地主即使有意见,佃农大不了把转作奖励金给地主,可以继续耕作以便维生。

关于农贷宽限6个月做法,陈平轩认为没有实际关照代农民真正生活需求。他指出,宽限的农贷是以农委会专案补助贷款做宽限,如代耕业者或农民购买农机2、3台,可能只有1台向农委会申请农机补助贷款,这部分可宽限,另2台向银行贷款的还要继续缴。宽限6个月免利息,可以暂缓债务压力,可是被迫停业,一家老小费用全没着落。

用水调度政策 违反水利法

休耕是生产调节措施,停灌则是政府用水资源调配,强迫农民牺牲。陈平轩指出,《水利法》规定农业用水优先于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是第二顺位,工业用水是第四顺位,但水利署订定“农业用水调度使用协调作业要点”,却规定在用水需要调度状况下调度农业用水,违反母法《水利法》。

中央又以民生用水优先于农业用水,可是民生用水管线与工业用水管线绑在一起,不可能只停工业用水不停民生用水,所以只能停农业用水。既然《水利法》有规定,民生、农业、工业用水管线就应分流,政府根本是故意用工程事实规避法律限制,部分农民酝酿提起诉讼。

徐同权表示,政府所有资料显示农业用水占七成,但农业用水从水库取水只占两成,他认为“七成”说法很明显是误导,农业用水来源包括抽取地下井水、雨水、河流截水、水库的水,总括占七成总用水量,水库用水以供给民生及工业为主,总需水量与水库用水量不一样。政府用农业用水占七成的借口,才有理由停灌休耕。◇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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