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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要求六轻电厂 吐回27亿促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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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廖素贞台湾云林报导)“台电放水,麦寮电厂隐匿历年应给地方的促进电源开发协助基金(简称促协金)27亿元以上”,云林县长李进勇、前县长苏治芬、立法委员刘建国,8日连袂于县府召开记者会,要求六轻吐回27亿促协金,并建立回馈地方法制化。李进勇强调,若麦寮电厂不遵循法律规定,县府不排除提起法律诉讼,要求麦电补偿历年来短缺应给地方的促协金。

为促进电力发展及设施营运之顺利进行,增进发电、输电及变电设施周边地区居民福址,台电于91年12月4日,订定“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促进电力发展营运协助金执行要点”该要点规定台电每年应提拨电费收入的1%做为地方的回馈金,如向民营电厂公司购电,也须给付电费营收的0.725%给民营公司,做为回馈周边居民的基金。

县长李进勇表示,麦寮电厂自商转营运至今,促协金均为台电支付之“代收、代付”款项,应专款运用于县民福祉,非麦电自行负担,何来麦寮厂区整体回馈之说,且涉县民福祉及权利,资讯应公开、透明化,接受县民检视,要求麦寮电厂应比照台电回归法制化,保障县民权益。

建设处长林长造表示,麦寮电厂商转营运至今,3座发电机组,总发电容量1,800MW,102年度售电营收276.53亿元,初估麦电自88年商转营运至今15年,依每年250亿元估算,台电已支付约27.18亿元促协金给麦寮电厂,然促协金是否依要点立法意旨运用于电厂设施周边居民福祉,台电公司交由麦电自行检视,相关资料以涉商业契约不便提供,球员兼裁判,资讯不透明,县民权益如何保障?

前县长苏治芬(左)也建议县府对六轻提起诉讼,厘清台塑自称已回馈地方的资金来源。(廖素贞/大纪元)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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