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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越劳逃跑 台劳动部紧盯来源国与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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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5日报导】外佣长照专题(中央社)台湾考量重启开放越劳来台,面对越劳逃跑率高的老问题,劳动部说,将透过输出国管控、降低中介费及加重劳雇权责等措施,要求来源国及中介负起更大责任,以有效防范越劳逃跑。

日前因越南劳工行踪不明情况严重,劳工来台工作总费用(含中介费)偏高,劳动部民国93年起暂停引进越南家庭看护工、帮佣及渔工,并暂停核发越南新中介公司认可。

今年4月底召开的台越劳工会议,台越双方协商重新引进越南家庭看护工,敲定最快7月越劳解冻。面对越劳逃跑率高的老问题,劳动部说,解决方法之一是输出国的源头管控。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长刘佳钧解释,越南在民国102年10月起,就有针对行踪不明的越劳于返国处以最高约新台币15万元罚款,管制2到5年禁止出国工作。并调降越劳来台工作总费用,从93年5000美元陆续降到103年4000美元。

刘佳钧认为,降低中介费收取应可透过间接增加越劳收入,减少其想要逃跑的动机。

在加重劳雇权责部分,按现行法规,雇主未经许可非法雇用外劳,可依就业服务法处15万到75万元罚锾,5年内再违反者,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20万元以下罚金。

中介业者媒介外劳非法工作,也可处以10万到50万元罚锾,并得处1年以下停业处分,及废止其设立许可。

只要确认违法雇用外劳情事可归责于劳工或雇主,劳动部正研议提高相关罚则。劳动力发展署副署长蔡孟良补充,为了进一步严惩非法容留外国人从事工作、或非法聘雇外国人等行为,已规划修正就业服务法提高非法行为的罚锾金额,相关草案已送立法院审议中。

蔡孟良说明,修正内容主要是,凡有非法雇用外劳的雇主,违法事件可依雇用人数进行加成,例如一案违法雇用有10人,罚锾将依人数乘以10倍,从15万提高到150万元。此外,也要求非法雇主,负担遣返外劳回国的费用。

一旦外劳逃跑后,他们为了维持在台生活所需及赚取更多薪资报酬,最常见的非法打工场所就是较隐密的工地、小吃店甚至情色场所。

劳动部表示,这类工作环境因为比较炎热或肮脏,工作特性也较辛苦,许多雇主见到有人来应征,常忘记该查验应征者的基本资料及相关证件,而发生雇用非法外劳而遭罚锾的案件。

针对这种问题,劳动部说,已协调内政部建立常态性查缉机制,加强查缉行踪不明外劳及非法雇用或媒介行踪不明的外劳。也提供民众检举非法雇主、中介及外劳的奖励金,民众可利用免付费专线(0800-000-978)检举,每案最高核发5万元。未来还会继续研议提高检举奖金,以遏止不法情事。

此外,外劳会逃跑也有可能是与雇主不和或遭受不当对待。刘佳钧说,针对类似个案,劳动部也已建立自由转换雇主制度,让外劳来台工作有更弹性的空间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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