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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版电业法倒退 “台电比政府还大”

环保团体24日召开记者会,批评行政院的《电业法》是为台电量身打造。(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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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台电长期垄断台湾电业,近日政院推出《电业法》修正案,网友讥《电业法》变成台电公司组织法,台电比政府还大。台湾环保联盟与多个环团、学者研议后,提出理想版本,包括把电业分成发电业、输配电业、售电业,相互间不能互相持股或有母公司。发电业、售电业完全自由化,私人公司、地方社区都可组公司发电或售电。输配电业因为要负责全台电力调配,一定是独占、国营、有电力调度中心、电力交易平台。环盟版要把电业自由化架构、精神呈现出来。

“如果要达到新政府提出2025年再生能源发电占20%,电业法应该学德国完全自由化且一步到位”,台北大学经济系教授王涂发说,政院版《电业法》,电业自由化第二阶段是6~9年后,若输配售电还是综合电业根本不是自由化。屈服于既得利益者修法,政院版令大家失望,是倒退噜不是改革。《电业法》应该打破独占垄断才是真自由化。

台电工会常说将来电业会被财团控制,环保联盟会长刘俊秀表示,小型电业在特殊情况时可直接供电,并不会被财团控制。台电一家独占,黑箱不透明,台湾电价号称全世界第三低国家,因为没有燃料税、能源税、环保标准都没跟上国际;且台电买燃料的价格可能比一般民营电业都贵,只要公平竞争,燃料价钱一定降低。行政院这种修法干脆不要修,只要把台电董事长换成对绿电有理念的人,把台电整个企业文化改变,《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就可以处理现在修《电业法》所有的问题。

妈妈监督核电联盟徐光蓉指出,政院版是台电《电业法》,合法让台电永远操纵台湾未来,打压再生能源,拉拢并图利现有财团。国营企业依照法规经济部能源局、国营会可管,但台电成立控股公司就可名正言顺不受监督。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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