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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B电台执照 台NCC解除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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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个人指位无线示标(PLB)轻巧易于携带,国外民众携带注册后PLB,遇险时可发送求救信号,但我国PLB须申请电台执照才可使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3日通过“电台免设置许可之项目”第3点修正及“电信管制射频器材管理办法”第10条之1条文等草案预告案,后续将对外征询意见14天。NCC表示,修正重点包括PLB将免除电台执照管制;未来PLB持有者应向交通部航港局办理紧急联络等资料登录;未来PLB厂商应于器材本体标示应办理登录之提示语。

解除PLB管制,起因是2011年张博崴山难事件,NCC副主委翁柏宗说,张博崴登山失去联络,张博崴妈妈认为,NCC应解管PLB射频管制器材。

NCC表示,PLB解管后,民众可购买PLB设备,如果PLB未经注册、登录资料,一旦使用PLB发射求救讯息,将造成搜救机关无从联络持有人或紧急联络人,恐影响搜救成效或造成搜救资源浪费,希望PLB持有者确实做好登录。◇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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