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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全国首例废(污)水排放总量管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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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为避免事业排放含重金属废水造成农地污染,桃园创全国先例,以总量管制方式,划设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为废(污)水排放总量管制区,未来在一级管制区内,不再核准工厂排放含重金属废水的申请。环保局希望透过总量管制方式,来减少重金属排放总量,以确保灌溉水源水质安全无虞。

桃园是工业重镇,过往农地污染问题严重,更创全国先例,针对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需特予保护农地水体公告总量管制方式,划定总量管制区,将埔心溪上游支流黄墘溪集污区划定为第一级总量管制区,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其他范围为第二级总量管制区,希望透过环保及永续发展的思考,达到双赢的局面。

管制污染物包括铜、锌、镍、镉、总铬及六价铬等六项重金属,农业引灌的河流或水体水质中,不符合灌溉用水标准的地区被划设为一级管制区,列为一级管制区后,制程中会排放这六项重金属的工厂将不得设立,对既有的工厂而言,排放标准也从现行的“放流水排放标准”加严至“灌溉用水标准”,如违规,经撤销许可后则不再核发。其他列为二级管制区内工厂之放流水则加严一倍,以上既设事业2年内须符合加严后排放标准。

对于排放于特定承受水体之事业或污水下水道系统排放废(污)水量每日超过1,000立方公尺或经认定系重大水污染源者,应依规定设置放流水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系统予以监测。监测结果、监测仪器校正,并应作成纪录向桃园市府申报。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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