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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扶养亲属免税额 不仅补税还得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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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3月20日讯】(中央社台北20日电)再过一个多月就是5月报税季,国税局官员表示,纳税义务人申报综所税时,除个人免税额外,还可列报受抚养亲属的免税额。但若虚列抚养亲属,除了要求补税外,还会处以罚锾。

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申报综所税时,除可减除本人免税额新台币8万5000元外,还可列报减除配偶、年满60岁或无谋生能力的直系尊亲属,以及未满20岁或满20岁以上因就学、身心残障或无谋生能力的子女与兄弟姐妹,且确实受纳税义务人扶养的其他亲属与家属免税额。

此外,年满70岁的纳税义务人本人、配偶及受纳税义务人扶养的直系尊亲属,其免税额提高为12万7500元。

但国税局官员指出,常有纳税义务人搞不清楚规定,或是为了增加免税额度,虚列扶养亲属免税额,主要可分为3大类,其一是纳税义务人所得年度中与配偶并无婚姻关系,却将配偶栏资料填入列报免税额;其次是扶养亲属于所得年度前已死亡,却仍列报扶养该亲属的免税额。

最后一类样态,是扶养亲属与申报人实际上并无亲属、家属关系,或属于所得税法第17条第1项第1款第4目规定的其他亲属或家属,却仍列报为申报人的子女、兄弟姐妹。这些都不符合所得税法规定。

国税局官员表示,纳税义务人列报的受抚养亲属免税额,若不符所得税法规定,将不予认列。倘若涉及身份不实、有虚列情事,除要求补税外,还将处以所漏税额1倍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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