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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享卸任礼遇 月领25万礼遇金

前总统马英九(前左)卸任后,可月领25万礼遇金。图为马英九、总统蔡英文(前右)出席中华民国第14任总统副总统就职庆祝大会。(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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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前总统马英九卸任后,依据《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的法定卸任礼遇,除可月领25万礼遇金外,另有首年办公事务费800万元,还有保健医疗、安全护卫8至12人,以及可受邀参加国家大典。而礼遇期与总统任期相同,因此马可享礼遇至2024年5月19日止。

另外,昨卸任的前副总统吴敦义也有卸任礼遇,包括每月18万元礼遇金,首年400万元的办公事务费,另享保健医疗、安全护卫4至8人,以及可受邀参加国家大典。吴任期4年,礼遇期至2020年5月19日止。

此外,前副总统吕秀莲、萧万长都在昨天停止卸任礼遇,吕秀莲是从2008年起享8年礼遇,萧万长则是从2012年起享4年礼遇。

台湾另一位仍享卸任礼遇期的卸任元首是高龄93岁的前总统李登辉,因该法自2007年1月起实施,李曾任12年又4个多月总统,可礼遇13年,卸任总统礼遇期至2019年底止。因李曾任3年7个多月副总统,因此之后仍可享4年卸任副总统礼遇。

至于前总统陈水扁,因该条例规范卸任总统若犯内乱、外患、贪污罪,一审判有罪就停止礼遇,2010年11月陈因龙潭购地案判刑有罪定谳,因此其卸任礼遇已全数取消。◇

责任编辑:吴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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