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百人企业应设哺集乳室 台368万劳工受惠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6年05月03日讯】(中央社台北3日电)台立法院今天三读修正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下修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托儿设施及适当托儿措施条件,从原规定的250人以上,修改为至100人以上,受惠劳工数增至368万人。

为让更多民众能在公司使用哺集乳设施,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100人以上的雇主应提供哺集乳室、托儿设施及适当托儿措施的条件,原规定的下限是250人以上。

国民党立委王育敏指出,三读修正通过之前,全国享有哺集乳室、托儿设施及措施等企业育儿措施的劳工人数仅244.1万,占整体受雇劳工人数651.7万人的37.46%。此次修法通过后,受惠劳工人数增至368万人,占全国受雇劳工的56.47%。

王育敏表示,此次修法意味全国超过半数的受雇劳工,将可享有雇主提供的哺集乳室、托儿设施及措施等友善育儿措施。

另外,为鼓励母乳哺育,修正案明订,对于子女未满2岁需受雇者亲自哺集乳者,除规定的休息时间外,雇主应每日另给哺集乳时间60分钟,受雇者于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延长工作时间达1小时以上者,雇主应给予哺集乳时间30分钟,这2项哺集乳时间都被视为工作时间。

针对性骚扰事件,修正案也明订,被害人因性骚扰情事致生法律诉讼,于受司法机关通知到庭期间,雇主应给予公假,违者可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30万以下罚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