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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关税法修法 化整为零频批货避税要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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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2日讯】(中央社台北22日电)台立法院财委会今天初审通过关税法修正草案,频繁进口海空运货物将比照邮包,不适用3000元以下免税规定。从国外频繁批货回台贩售的卖家,以后不能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税负。

跨境电子商务已成国际趋势,不少人自跨境电商网站购买海外商品,更有人做起海外网购生意,从海外批货回台贩售。

关务署表示,针对低价快递货物进口,现行关税法订有进口完税价格在新台币3000元以下免税的规定,但有不肖业者钻法令漏洞,将大包裹“化整为零”,分拆成数个小包裹,借此规避税负,也对国内网购业者形成不公平竞争。

关务署指出,为避免税基流失,世界各国皆对跨境网购物品研议课税机制,对于采化整为零频繁进口者,取消完税价格3000元以下免税规定。

根据草案规定,所谓“进口次数频繁”,指的是进口包裹由同一发货人寄给同一地址或同一收货人, 1个月内达2次以上,或半年内达6次以上,超过此门槛,即使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在3000元以下,仍要课税。

关务署指出,本次修法通过后,未来将优先针对有化整为零的情形进行取缔。对于民众偶尔自海外网购、或是收受亲友寄来的包裹,影响不大。此外,现行进口邮包法规中已排除“进口次数频繁”适用免税规定,此次修法,主要是将其扩大至海、空运频繁进口的快递货物,也排除适用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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