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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男上班时间找工作遭解雇获赔 网友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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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叶佳伶澳洲墨尔本编译报导)墨尔本一名男子因为在工作时间用手机和公司电脑找新工作,被老板炒鱿鱼。他将雇主告到公平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最终获赔一万多澳元。很多网友认为公平工作委员会的裁决不公,雇主没有错,你认为呢?

24岁的查德威克(Stuart Chadwick)在琥珀交通管理公司(Amber Traffic Management)担任平面设计师,他因为在上班期间使用公司电脑和自己的手机寻找新工作,5月份遭到了解雇。公平工作委员会裁定解雇不合理,公司须赔偿他10,374澳元。

公平工作委员会获悉,公司老板卡彭特(Jason Carpenter)曾要求查看查德威克的私人电邮件后,并告诉他:“如果你不喜欢,可以打包走人。”他还不允许查德威克将工作样本用于制作求职用的个人作品选辑。

在与老板争执的两周后,查德威克收到了卡彭特的解雇信,理由是“在工作时间内不断使用手机和公司电脑来处理个人事务”,“在重复犯错之后不能提高他的工作水平”和“侵犯知识产权”。

查德威克6月7日向公平工作委员会提出此解雇不公平。他声称卡彭特侵犯他的隐私,经常批评他的工作表现并威胁要解雇他。

公平工作委员威尔逊(Nicholas Wilson)判定查德威克胜诉。他说:“我无法相信解雇查德威克的理由是正当的。尽管他的工作表现频频遭到批评,而且被威胁会遭到解雇,但他连续受雇了14个月,这一点对他有利。”

威尔逊命令琥珀交通管理公司在14天内支付查德威克13个星期的工资,即10,374澳元。

对此,很多网友在网络文章下面留言,认为找工作应该是在私人时间里用私人工具做的事,工作时间里做这件事是错误的,公平工作委员会的裁决不合理,“这位雇主应该提出上诉,他最终会赢”。那么你对此事如何看呢?欢迎在文章下面留言,让大家看到你的观点。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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