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庆富联贷案 十四家联贷行遭惩处四千万元

金管会开罚14家庆富案联贷银行共四`千万元。 (庄丽存/大纪元)

人气: 37
【字号】    
   标签: tags: , , , , ,

【大纪元2017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新北报导)针对庆富猎雷舰及庆阳海科馆的联贷授信案,金管会公布14家联贷银行的行政处分,惩处金额高达四千万元。金管会主委顾立雄29日表示,14家银行主要是在制度面及执行面、作业面的相关缺失,但从金检及约询中,无法确信是否有因外力干扰造成这些缺失,要等司法机关认定事实再进一步处理。

一银遭罚一千万元,土银及高银各罚800万元,台银、兆丰各罚400万元,台企、华银、合库各罚200万元;彰银、输银、新光、元大、台中、大众等6家银行因考量授信的缺失情节及样态相较前述银行低,依照《银行法》第61条之1核处纠正;新光、元大、台中、大众银因符合可疑交易交易表征者,未确实查证并留除查证轨迹,也依照《银行法》第61条之1核处纠正。

这次金管会没有惩处14家联贷银行负责人。顾立雄指出,从这次金检及约询中,无法确信是否有特定个人受到外力干扰而造成这些缺失,无法确信是弊案,后续将依检调结果再进一步处理。

顾立雄表示,14家银行的缺失项目大多主要在办理庆富集团授信案中,在公司治理、征授信拨贷资金控管,或防制洗钱作业等三方面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以及有碍银行健全经营之虞,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等规定。

人员责任部分,顾立雄说,综观全案主要问题,是14家银行在授信业务上,包括制度面、执行面及相关作业面未臻完善,可再改善之缺失。后续若有刑事调查事实,将再依司法机关认定之事实进一步处理。

另外,金管会将就公司治理、专案融资、银行财务等面向,提出制度面改善的相关措施,且将请该案相关银行提出改善措施及检讨人员责任,于董事会中报告改善措施及进度,并责由稽核单位追踪列管本案缺失改善情形。◇

责任编辑:昱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