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考试院审年改法案 多数争议条文保留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7年03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考试院10日召开第二次“公务人员退休抚恤法”草案全院审查会,经过4个小时讨论,87条条文讨论41条,通过20条,具争议性的条文,包含提高退抚基金提拨费率法定上限至18%、延后月退休金起支年龄、调整18%优存与所得替代率都保留,待下次再审。

考试院表示,请铨叙部尽速提供相关精算数据,以供考试委员审查参考,后续将密集审查,以便尽速通过,送立法院审议。审查会通过的条文包括,退抚基金定期财务精算,由退抚基金管理机关就退抚基金收支、管理与运用情形,每3年精算1次,每次至少精算50年。

公务员配合机关裁撤、组织变更或业务紧缩,经服务机关依法令办理精简,符合任职满20年、任职超过10年而未满20年,且年满55岁等情形之一,得准其自愿退休。

较具争议的退抚基金提拨费率法定上限提高至18%;延后月退休金起支年龄至65岁,并搭配展期及减额规定。两项条文均保留。支领月退休金者,至迟分6年逐步全面废除优惠存款制度,以及法公布施行前已退休人员,其新退休所得替代率自法公布施行之日起,逐年自75%调降至60%(任职年资35年)等条文也都保留。◇

责任编辑:昱作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