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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拟新法 绝症病人10天内可获安乐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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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宋清宁澳洲墨尔本编译报导)根据维州政府拟定的安乐死法案,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在提出要求后,可在10天内获得致死药物。

据《时代报》报导,根据这项法案,有严重残疾或痴呆症的病人将没有申请资格。对于“诱引”他人申请安乐死的潜在犯罪行为,政府将出台刑事法规来制裁这类违法者。

拟定的安乐死法案细节包含在安德鲁斯(Daniel Andrews)政府“部长级咨询小组关于自愿协助死亡的报告”列出的66条建议中。

该咨询小组建议,任何要求安乐死的人都必须经过三个步骤:该病人要以口头要求开始,然后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最后是最终的口头申请。

在首次申请和最终申请之间至少要隔10天,除非这个病人被诊断为可能在10天之内死亡。

申请人必须符合7点要求,包括他们被评估为会在1年内死亡;年龄在18岁以上;患有致死的绝症;其病症会造成痛苦,而且“不能以一种可以忍受的方式减轻这种痛苦”。

预计,开始时,每年约有150人可以利用这项法案,之后的人数可能会增加。

这一提案将在下月维州议会两院中被讨论,以制定最终的法律细节。政府官员和议员可以进

行良心投票,不必遵循所属政党的态度。

《太阳先驱报》对维州128名议员就该安乐死法案的看法进行了调查,在做出回应的议员中,有29人倾向于赞成,其中包括10名内阁厅长;有13名议员倾向于反对,还有15名议员表示还没有做出决定。

维州副州长默林诺(James Merlino)表示强烈反对该法案,他认为,该法案是鼓励自杀,会将弱势群体置于风险之中。

反对党领袖盖伊(Matthew Guy)也表示反对安乐死。

责任编辑: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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