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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机车燃料费开始催缴 逾期300元至3000元罚锾

汽机车燃料费开始催缴。 (中坜监理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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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交通部公路总局新竹区监理所中坜监理站表示,107年11月底,针对今年7月份开征还未缴纳汽机车燃料使用费的车主,以双挂号寄发催缴通知书,缴纳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请车主尽速完成缴纳,以免逾期受罚!

为了方便缴费,除了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4大超商等临柜缴纳外,亦可透过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公路监理自助无人柜台机、E-Bill全国缴费网、电话语音(412-1111)等多管道进行线上缴费,为避免因忙碌而忘记缴费,再次呼吁车主申办“金融账户约定扣款”,从此不用担心逾期受罚,也可申办汽燃费电子缴款单等多元管道以完成缴费,缴费方式多元好简单!

车主没有收到汽燃费缴纳通知书也可至超商使用多媒体设备补单或于107年12月31日前至监理单位临柜以信用卡及行动支付缴纳汽燃费。

车主如未居住户籍地,可至各监理机关办理“公路监理住居所、就业处所地址”申请,以确保如期收受缴纳通知书。若有老旧不堪使用车辆,请尽速办理报废,以免税费持续征收。

中坜监理站提醒您!依据“公路法”第75条规定,汽燃费届期不缴纳者,处以新台币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锾,并停止其办理车辆异动或换发牌照。如果再不主动处理缴纳,恐将面临强制执行扣款、扣薪甚至查封拍卖!请车主务必按期缴纳汽机车燃料使用费,避免延迟缴纳而影响自身权益。◇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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