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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讯息如精神毒品 台政院首波修7法防制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13日说明“防制假讯息危害专案报告”。 (郭曜荣/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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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长赖清德13日表示,假讯息蓄意形塑“假的公民社会”,企图伤害正常的民主秩序,盼在兼顾言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前提下,以更有效、快速的因应能力,启动自我防御工程,推行相关法制规范,致力打击假讯息的危害。

行政院召集的“假讯息防治小组”根据“恶、假、害”三要素,盘点13部法律中与假讯息处罚的相关规定,13日首波通过7部法律的修正草案,新增散播谣言或不实讯息违法的条文,包括《农产品市场交易法》、《粮食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核子事故紧急应变法》、《灾害防救法》和《广播电视法》。

行政院政务委员罗秉成指出,虽然法制上有所作为,但绝不是最好药方,更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于媒体及网路资讯的识读能力,让每个人有独立判断能力,建立自我免疫系统,“百毒不侵就不会觉得假讯息可怕”,就像知道毒品的危害,就不会去吸毒;“严重的假讯息就像精神上的毒品”,甚至比一般毒品更糟糕,因为不用付费,只要听与看就受影响,且无时无刻存在,政府不可能24小时透过法律防制,所以每个人建立防御能力无比重要。

罗秉成说,面对无所不在的假讯息,光靠政府努力不够,目前台湾已有专业的第三方查核组织,也有事实查核的协作系统,非政府团体和全民协力,将成为严密的假讯息防护网。

他也向民众喊话,不制造、不转传、不相信假讯息,若认为讯息有疑虑,可先不处理,否则若传出去,朋友可能因为对你的信赖而相信它。罗秉成说,从另一角度想,假讯息就像感冒跟病毒,公民独立判断能力将因这些挑战而提升,应往正面思考,盼各界一同努力。

此外,这波修法中,不包括内政部提出的《社会秩序维护法》,罗秉成说,保护言论自由是最高指导原则,在此前提下以稳健、谨慎的态度推动修法,因担心《社维法》的修正让上述原则失去平衡,且涉及行政院与司法院的院际协调,所以第一波修法并未纳入。

行政院公布的资料中提到,《刑法》、《中央银行法》、《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和《陆海空军刑法第72条》是下波修法重点。◇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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