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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爆韩国瑜找人施压 逼台肥借1400万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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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韩国瑜主打“庶民”形象,不过却遭爆料在2011年“失业”期间,于台北市南港区购买价值7,200万元豪宅。民进党立委林俊宪7日质疑,韩曾要求台肥借他1,400万元,也就是房价的两成,原本拒绝的台肥,后来又大转弯借钱给韩;不过台肥澄清,当时因法令更改才借给有需求的住户,这是通案。

韩国瑜买豪宅案持续延烧,韩国瑜7日上午再度澄清,强调购买豪宅这是单纯合法的买卖权利转售,但也强力谴责爆料侵害个人资料,质疑泄漏交易资讯者的背后动机。

林俊宪则召开记者会表示,韩国瑜在2011年“失业”期间,于南港购买7,200万元的豪宅,市场原本约可贷款七、八成,但马政府上台后打豪宅,规定台北市7千万以上豪宅,只能贷款五成。

他说,韩国瑜在买房后,“有没有在2014年11月发存证信函给台肥?要求台肥借你两成房价的钱?台肥有没有在隔1个月后,发存证信函给韩市长拒绝,韩市长接着你有没有找人去乔?找政治人物去施压台肥,让台肥在2015年4月借你1‚400多万元?”质疑是利用特权取得贷款。

台肥:借钱给韩是通案

不过台肥澄清,当年因法令更改,豪宅原本能七成贷款降为五成,许多买家无法负担,要求台肥借款,台肥为此找律师研究过、也请示过金管会,对于有需要的住户由台肥提供两成房贷借款,现在还有继续还款的,“这是通案,不只借给韩国瑜。”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说,无法接受台肥此说法,借钱给别人不是特许事业,没有要经过金管会允许这种事情,这是鱼目混珠的说法,他完全无法接受。

顾立雄表示,借钱给别人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但台肥要注意《公司法》第15条,就是公司的资金原则上不可贷给任何人,但有两个例外,一个是公司行号之间有业务往来,第二是短期融资必要,才能借款,但不可超过公司净值40%。

顾立雄强调,台肥是否有符合《公司法》第15条规定,是否有构成业务往来、短期融资必要,要由台肥来说明。但他听说这贷款是分期20年,若这样就不是短期融资。

韩国瑜:不可能施压台肥

对此,韩国瑜则说,他自己当时已经离开立法院十几年,长期没有工作,一个中年男子在失业状态,应该到按摩院纾压,怎么可能施压?他强调,买南港的房子是8年前,当时大家都有一个梦,希望有一栋房子离捷运站近一点,结果发现高估自己的经济能力,才决定把它转售,过程完全合法。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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