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创工伤赔偿最高纪录 RCA二军判赔逾23亿

人气: 16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9年1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去年8月最高法院判决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RCA)及其控股公司奇异、汤姆笙、法国Tehnicolo,应赔偿262人共5亿余元后,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第二波工伤求偿案,27日公布判决结果,RCA等公司应赔偿1115名原告总计新台币23亿300万元,也创下工伤案判赔金额最高纪录,全案可上诉。

全案源于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RCA)于1970年在桃园、新竹及宜兰设厂生产家电,后来发现长期使用的有机溶剂三氯乙烯等,导致不少员工罹癌,并因违法倾倒、排放致癌物,严重污染土壤及地下水,1992年关厂停工、卖地及资遣员工,1994年爆发污染案件后,员工成立自救会,RCA却早已脱产。。

529名被害员工(一军)先是在1994成立自救会,第二波1100多名被害员工(二军)则在2016年提起求偿诉讼,另因部分员工在诉讼中过世,则改由继承人承受诉讼,人数更迭有变动。

根据判决书内容,第二波原告总计1120人,包括死者员工家属、患有外显疾病员工及尚无明显外显疾病但健康权受损的员工,分别求偿400万元至1000万元不等金额,总计73亿元。另在1120名原告中,法院驳回5人的求偿,因法院认定,有2人无法证明疾病与污染有关,1人无法提出任职证明、另两人分别任职11天、6天,因此求偿遭驳回。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认定,RCA公司在厂区不法使用含致病因子的化学物质,造成厂区劳工死亡或罹患疾病,或尚未罹病但健康权受损,应负损害赔偿责任。而RCA公司在审理过程中,主张时效抗辩,但北院认为违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义,本案相关化学物质及暴露证据都在RCA及其母公司掌握,难以期待受害员工能够及时行使权利。

法院最终判决,RCA及其母公司法国Technicolor、百慕达Thomson及美国奇异公司(GE)等4家公司,应连带赔偿1115名员工及家属23亿300万元。但由于10名原告是78年1月1日以后才任职RCA公司,而GE公司则自78年1月1日起已非RCA公司的控制公司,无须对这10人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范围为22亿8500万元。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