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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立自主“善终” 中市14家医院提供咨询

台中市包括中荣、台中医院等14家医院,有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服务。(黄玉燕/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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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病人自主权利法”今年1月6日正式施行,民众可透过医疗机构预立医疗决定,只要符合特定条件,病人可拒绝维持生命治疗与人工流体喂养,拥有自主“善终”权益。市府卫生局表示,台中市已有14家医院可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服务,预立书面的“预立医疗决定”,为自己规划人生最后一哩路。

依据《病人自主权利法》,可终止或撤除急救的对象有5类,包括末期病人、处于不可逆转之昏迷状况、永久植物人状态、极重度失智,以及病人疾病状况痛苦难以忍受、疾病无法治愈,且依当时医疗水准无其他合适解决方法者。

《病人自主权利法》通过后,凡是“因病无法由口进食,拒绝插鼻胃管或胃造口灌食”、“不愿受护理捆绑”等,皆可透过预立医疗,循求法令保障。

卫生局指出,民众行使病人自主权利及选择自己的意愿前,要先到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门诊的医院,且须有1位二等亲以上的家属陪同,如有指定“医疗委任代理人”,也须共同参与“预定医疗决定”,才能将自己预立的医疗决定注记于健保卡。

台中市已有14家医院可提供“预立医疗照护咨商”服务,包括中荣、中国附医、中山附医、童综合、慈济医院、光田医院、仁爱医院、澄清医院、台中医院、贤德医院、林新医院、丰原医院。

卫生局指出,现行预立咨商尚未纳入健保给付,需全自费,民众可自由选择至设有预立的门诊医疗院所进行咨商,卫生局鼓励有意愿的预立门诊的机构提出申请,提供市民医疗自主、保障自身善终权益。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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