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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华夏准备庭 马英九否认指使检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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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方法院16日开庭审理“三中案”,二度传唤前总统马英九到庭,针对中投公司出售华夏股权交易案进行准备程序。马英九表示,他未指定将华夏股权卖给荣丽公司,并强调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检方认为,时任行管会主委张哲琛的签呈是让马批示,马并非事后才知情。

对于党产处分,马英九的律师团指出,马英九只以党主席身份向张哲琛表达“回应民意、履行承诺、符合法律规定、解决财务需要”的四大原则,他不是中投公司的董事,不知道细部契约、华夏交易案,也未指示将华夏股权卖给荣丽公司;张哲琛在谈成交易后,认为有必要让党主席知悉,才上签呈“告知”马,马才在签呈上批“如拟”,表示知道了。

但检察官黄圣反驳指出,马英九并非事后才知情,也不是单纯以党主席身份对交易案表示意见,而是事前就已知道荣丽公司董事长余建新的资产不足,仍决定要将华夏股权卖给荣丽,再指示张哲琛、前中投公司总经理汪海清去找余建新商谈签约,张谈妥再上签呈、附上契约呈给马英九批核。

检察官递刑事补充状表示,党产交易需经中常会过半数委员出席、并三分之二中常委同意才能处理,卖党产也应与党章有关,而党章仅是概括性规范,国民党卖党产应遵循《人民团体法》相关规定,且国民党中常会是权责机关,卖党产应参照“中常会议事规则”、“党产管理总则”来处置;“三中案”是马英九决定后,中投公司才与买家签约。

台北地检署107年7月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起诉“三中案”,检方指控马英九拥有党产交易的实际决策权,却低价售出中视、中影、中广和国民党旧中央党部等党产,造成国民党、中投公司受损72亿元。

“三中案”的被告包括马英九、张哲琛、汪海清、前立委蔡正元、蔡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等人。北院采分批、分人进行准备程序,每个被告涉案部分切割开庭,经审理一年,马英九是本案最后一位进入准备程序的被告,法官定11月6日召开中视交易案的准备庭,未来还会再针对中影、中广案分别开庭。◇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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