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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统大选迁户籍? 国内看时间海外不必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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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9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宝云台湾新竹综合报导)第15任总统、副总统与第10届立法委员选举,将于109年1月11日(星期六)举行投票。竹市北区户政所近来频接到旅外国人从国外来电,或委托家人询问,包括个人户籍还在不在?有没有投票权?现在恢复户籍是否会影响明年的投票权等等问题。

有旅居国外民众询问竹市户政事务所,欲确认若长期未居住在台湾,是否因此失去投票资格。北区户政所表示,因出境2年户籍已被迁出国外者,必须在108年7月11日以前申请恢复户籍,才不会影响总统、副总统投票权,如果来不及在7月11日前恢复户籍的也不用担心,只要在国内曾继续居住6个月以上者,可于9月12日起至12月2日间,至中选会网站(http://www.cec.gov.tw)下载“返国行使总统副总统选举权”申请表,将申请表、有效之中华民国护照基本资料页影本、回邮信封等,邮寄、亲自送达或委托家人送达最后迁出国外时之原户籍地乡(镇、市、区)户政事务所申请登记,即可享有届时的投票权益。

年满20岁未受监护宣告且在国内设有户籍者,只要在国内任何地方继续居住满6个月,不论户籍如何异动,都不影响总统、副总统选举权;但立法委员选举因有选举区不同限制,选举权人必须在各该选举区继续居住4个月以上,因此,跨县(市)迁户籍及县(市)内迁户籍的居住期间则有不同。跨县(市)迁户籍者,最晚在9月11日当日前,同一县(市)内迁户籍者(有划分不同选区者),则为11月8日当日以前,才能享有该选区立法委员之投票权。

市政府呼吁,若迁户籍纯为选举目的,制造所谓“投票部队”之“幽靈人口”,以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者,恐触犯刑法第146条规定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呼吁大家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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