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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扰乱疫情 各地检设查缉民生犯罪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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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中国中共肺炎(俗称武汉肺炎、新冠肺炎)扩散全球,台湾已确诊9例,为强化防疫工作,高等检察署已指示全国各地检署,由“打击民生犯罪”专组检察官成立“查缉民生犯罪联系平台”,与警察、卫生等机关合作,将严惩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者,包括散播疫情谣言、囤积或哄抬防疫物资等行为。

虽然行政院日前再三强调,口罩供应充足、民众无须抢购,但民众仍争相排队购买;高检署提醒,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1条规定,若民众针对口罩、酒精等征用防疫物资进行囤积、哄抬价格,且情节重大者,可处1年至7年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而有关日前一名有病识感台商返台后未通报、隔离,且仍出没于高雄市多处人潮众多的地方,遭法务部要求检警依法严办;高检署也提醒,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明知自己罹患传染病,却未依规定接受隔离、致传染于人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

高检署也指出,若传播疫情不实讯息者,且足生损害公众或他人,可处300万元以下罚金。桃园市平镇区28日就发生一起“假疫情”案,一名许姓男子利用儿子的脸书发文表示,“山仔顶已发现第一起中共肺炎病例”,并指名在某诊所就诊;该诊所院长得知后向警方报案,警讯后将许姓男子依《传染病防治法》、恐吓公众、妨害名誉等罪移送法办。

此外,高检署也指示,在中共肺炎疫情期间,各地检察机关应添购足够的口罩、防护衣等防疫物资,以提供检察官、法医、书记官等人员,因侦办案情需要,进行相验、解剖时,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侯友宜:防疫视同作战

“防疫视同作战”,新北市长侯友宜30日主持第七次应变会议,再度要求各局处落实防疫工作,绝不可掉以轻心;随后也到幼儿园、板桥区公所及板桥车站视察防疫整备状况,并呼吁民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让每个人都有备战的防疫观念。他强调,要秉持“料敌从宽、御敌从严”态度全力备战,各局处首长持续到第一线视察,紧盯防疫工作。◇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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