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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大户条款1月生效 经长:比公布名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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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11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公布用电大户名单及“用电大户条款”,经济部长王美花26日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备询时表示,让用电大户愿意配合法规,比公布用电大户名单更重要。“用电大户条款”目前已在沟通最后细节,希望明年1月1日顺利推出并且生效。

立委蔡壁如质询时指出,9月民团召开记者会希望公布用电大户名单。用电大户占据台湾相当高的污染与排碳量,相对负担的绿能责任很少,反而是全国民众、中小企业分担较高绿能电费。干脆公布用电大户名单,像台塑每年用26.7亿度电却不在用电大户名单内。

王美花表示,用电大户有绿能的责任,希望明年1月1日能够顺利推出用电大户条款且生效,不会受到阻碍。并将要求用电大户5年内完成绿能的设置量,如果未设置“缴的钱会很多”。

王美花提到,用电大户有哪些企业,经济部非常清楚,让这些用电大户愿意来配合法规比较重要,会努力让用电大户条文尽快生效。

俗称用电大户条款的“一定契约容量以上之电力用户应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管理办法”草案,原定去年11月上路,延至今年2月底公告草案,4月1日预告期满,即将公告上路。初估预计适用对象有500多户、300多家企业,以石化、钢铁、半导体、电子等产业为主。

据资料显示,经济部定下契约容量5千瓩以上的用电户,须在5年内建置契约容量的10%,相当于装置容量500瓩的绿电,也可以储能、购买再生能源凭证、缴纳代金代替。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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