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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除役卡关 监委:原能会经部台电有违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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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原能会已公告核一厂除役。核一厂用过核子燃料池已满,必须将反应器内用过的燃料棒移至干贮设施,但因干贮设施无法取得新北市政府“水土保持完工证明书”,导致除役作业卡关。监察院3日通过监察委员张武修提案,促请台电公司、经济部及新北市政府检讨改善。

调查报告指出,核一厂用过核子燃料中期贮存工程采购带安装案,于2004年改采限制性招标,2005年7月委由核研所承作,安全分析报告虽经原能会审查通过,并于2008年12月核发建造执照后动工兴建,试运转计划及完工后整体功能验证报告,亦经原能会审查通过。但地方及民间团体表示,负责核安监督的原能会所属核研所竟成台电“包商”,承包干式贮存规划标案,裁判竟担任球员,原能会的监督专业及能力难以获得信任。

调查报告提及,对于室外贮存迭有疑虑,要求“放弃室外贮存,改采室内贮存”。行政院2019年8月通过“核一厂第2期用过核子燃料室内干式贮存兴建计划”,却迟至2028年才能完工启用,导致核一厂除役需以干贮设施过度,却无法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证明书”。原能会、经济部及台电公司不顾2007年8月10日听证会各界干贮桶应置于室内的意见,一意孤行,拖延12年,造成除役工作卡关,允有违失。

调查报告亦指出,核一厂干式贮存计划攸关该厂除役计划的推动,而新北市政府核发“水土保持完工证明书”则为干式贮存计划热测试关键。核一厂干式贮存计划水保工程2012年12月完工迄今,然因干贮桶设计过重、道路无法承受负荷难以外运等疑虑,新北市政府拒绝核发“水土保持完工证明书”,避免让核一厂成为核废料最终处置场,虽未尽适法,亦可理解。但反应器用过核子燃料迄今无法抽出,每年另需增加7亿元运维支出,安全风险大,并造成除役计划完全无法推动,台电应检讨并解决诸多疑虑及问题。

调查委员认为,行政院身为最高行政机关,宜尽速邀集相关机关,解决目前核一厂诸多窒碍,以利后续除役进行。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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