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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旁听限制惹争议 台环署:未限缩公民参与

环评旁听要点遭批霸王条款,环团要求修改旁听要点,落实公民参与,环保署回应,从未限缩公民参与权,若建议合理,都会纳入评估讨论。(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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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综合报导)针对环评旁听只能发言3分钟,被要求不能直播、录影等问题,台湾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等团体30日批,环评旁听要点霸凌条款限缩民众参与,导致无法落实民众参与,呼吁尽速修旁听要点。环保署回应,从未限缩公民参与权,若建议合理,都会纳入评估讨论。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环境影响评估审查旁听要点”2009年订定。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施月英指出,旁听要点霸凌条款包括,第4条规定,每一开发案,民众或团体只能两人发言,还限制支持与反对发言只能30分钟;第8条,旁听人员不得于会场摄影、录影、录音,如果违法将函送法办;决议前旁听民众与居民代表都要离场,之前是发言3分钟结束就被请走。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表示,旁听要点第7条,如果民众在现场在审查前提出意见,或没在现场审查后提出意见,环保署会转请开发单位处理,但只把民众意见放进会议纪录内,开发单位从来没有文字回应。早期在前署长沈世宏时代,开发单位必须以文字回答环团提出的意见。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吴慧君说,2月6日审查彰滨工业区废弃物处理中心环差会议上,环保署突然动用11年前的旁听要点,当场要求环团不能直播,还有环评委员游胜杰、袁菁、李培芬一听到他们要求旁听,立刻举手反对。而2月6日当天审查会议虽然环保署自己有直播,但也没有上网公开。

地球公民基金会副执行长蔡中岳指出,地方环保局在各市环评审查当中,民众参与机制、自订旁听要点都不如中央环保署来的开放。中央开放部分还有欠缺,但地方更远远不如中央,至少要求地方的标准要像中央环保署一样,不能更加限缩。

针对环评发言时间及直播,立委陈椒华说,发言的时间只有3分钟,非常不合理。她也多次跟环保署反应,环评书可能有1000页,里面问题很多,怎么可能在3分钟表达清楚。她支持公民团体参加环评会议可以直播,如果有环评委员不同意被拍摄,可以在会场表达意见,直播者就不要去拍环评委员个人脸部。

“不管直播或发言长度、资讯上网问题,”立委洪申翰说,都是长期以来环评制度不公平、偏斜于开发单位的产物。建议应做环评改革,环评改革涉及修法,至少可以先从旁听办法开始改革起,建议旁听办法或游戏规则订定,不应该因人设事、因主席设事。

立委赖香伶强调,旁听要点只是行政命令,不是太上法条,而这要点位阶之低,却要求3分钟发言、不得公开直播、不得作资讯揭露,环团可以去“挑战”有没有违反其他相关资讯透明公开法规。此外,环保署也不可以用防疫来限缩大家参与的方式,例如:3分钟发言结束要到隔离室。

环保署回应,多年来都按旁听要点操作,从未做限缩公民参与权。民众可申请发言、提供意见,环评审查会公开资料,包括环评书件、开会通知,最后结论也会公开上网。目前委员签署同意的是环保署的直播系统,至于民众、环团能否在会议中直播,仍视个别会议依委员讨论。

环保署表示,民众发言限3分钟是原则,其实很少阻止民众发言;至于闭门会议,委员需要静下来讨论,基于尊重委员,没有开放直播;关于地方环评,有些县市已经朝公开的方向努力。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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