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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侦“查”法非侦“防”法 法部长:仅针对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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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法务部公布“科技侦查法”草案预告后,引发外界质疑,侦查机关可使用科技设备或技术进行监控,将严重侵害人民隐私。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16日强调,此法是针对涉犯刑事重罪者进行“侦查”,而非让政府用来作为政治“侦防”或搜集人民资讯的工具。

蔡清祥表示,现在是21世纪,犯罪集团使用最先进的科技设备在从事犯罪行为,执法人员怎么能继续用古老的20世纪侦查方法,这已不符人民期待;尤其追踪犯罪嫌疑人时,若以传统的方式会耗费时间、人力、物力,若透过科技设备来定位或是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辅助的话,就可以减少侦查成本,又能达到效果。

蔡清祥强调,虽然有立法委员关心“科技侦‘查’法”,但却将此法误认为“科技侦‘防’法”;科技侦查法是针对涉犯刑事重罪者,且需有构成刑事犯罪嫌疑的前提要件,检警才能有所作为,“绝对不是对全国民众加以‘侦防’”。

而对于刑法和诱罪在实务上的侦办,检察司司长林锦村说,如果利用GPS可以了解嫌犯、被害人所处的位置;而在打击山林滥垦案件时,常常会有犯罪嫌疑任豢养的犬只影响办案,空拍机就可以派上用场;如果发现人潮拥挤公共场所有爆裂物,也可以利用科技器材追踪歹徒行踪;若是掳人勒赎案,也可利用高倍望远镜从室外对室内搜证。

“这些都与公共利益有关”,林锦村说。不过,他也提到,利用监视器追查犯罪时也会有与犯罪无关者入镜,但这与一般人在拍照时会有人走到镜头内是一样的,但最后在证据形成为呈堂证物时,会在卷证内将无关者的影像进行去识别化,以免对人权的侵害,将侵权疑虑降至最低。

至于侵入手机等设备端的通讯监察手段,林锦村说明,使用通讯软体通讯,本质上与传统电信通讯相同,《通保法》准许监听办案,而科技侦查法也准许监听LINE等网路电话,“只是使用工具不同而已”;且现今毒贩使用传统电话联络已经非常少见,但由于通讯软体使用加密技术的缘故,只有以此方式才能进行通讯监察。

林锦村强调,监听网路电话的发动门槛与传统通讯监察相同,并未放宽标准,且司法处分也有救济制度,事后也会要求办案人员删除所植入的软体,并规定办案人员不得查看手机内私人照片,法律方面已尽人权保障事宜。他指出,德国、奥地利及瑞士等法治先进国家均立法允许实施设备端通讯监察,以侵入手机等设备的方式取证,并非我国独创。

此外,针对外界质疑为何不修正《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而是另立新法?蔡清祥说明,《通讯保障及监察法》要监察的对象、内容无法涵盖无人机、GPS等新兴科技,所以要用特别法的方式做规范。他重申,科技侦查法是要让执法人员有科技的新兴工具来依法查证、侦办犯罪,保障的是守法的公民。◇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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