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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通部修法 偏乡自用小客车可当公车

图为交通部长林佳龙,今年6月在台东延平乡鸾山村了解“噗噗共乘”服务情形。(台东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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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为解决偏乡大众运输供需失衡的状况,台交通部预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及“汽车运输业审核细则”,放宽自用小客车可当公车用的限制,包括过去交通部在花东地区试办的“噗噗共乘”白牌偏乡计程车可以此做为法源基础。

偏乡地区人口少,业者经营大众运输路线的意愿不高,交通部近年试办“噗噗共乘”服务,媒合自用白牌车、租赁车与有搭乘需求民众。不过由于部分属于白牌车提供载客,此机制暂无法源依据,交通部年中曾指出,预计在年底修法,让噗噗共乘可合乎法令。

交通部表示,当前偏远地区的公共运输资源匮乏,现有的汽车运输业者经营意愿低,为强化偏远地区的公共运输服务,并善用民间资源,改善偏乡地区公共运输,因此预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及“汽车运输业审核细则”。

交通部表示,考量偏乡地区条件与运输特性,公路主管机关得视实际需要,规划特殊服务方式、收费基准及应遵守事项,除公告征求市区汽车客运业、计程车客运业经营外,无业者有意愿时,也可辅导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以成立市区汽车客运业之方式经营,以善用多元资源及模式,完善偏乡公共运输。

另外,依公路法第三十六条,对于市区汽车客运的偏远路线,可由地方政府自行经营,但在程序上仍以征求业者经营优先;另由地方政府自行经营时,也可征求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协助提供偏远路线的公共运输服务。

交通部表示,为利当地社会团体或个人成立的市区汽车客运业、计程车客运业及地方政府经营偏远路线,排除相关限制,如:申请立案程序、营运、票价及监督管理等,并规定应遵守事项,如:应领用营业牌照,以及由个人提供服务者,限使用小客车等,以利监督管理。

交通部表示,法规预告14天,若外界没有意见,最快11月就可以公告,等地方政府完备相关程序后,最快年底就有机会在偏乡让小客车当公车用。◇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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