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修宪工程浩大 领土国旗国徽都须全民共识

人气: 91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1年02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综合报导)民进党正常国家促进会昨(1)日举办“迈向国家正常化”修宪公听会,对于立委提案将“固有疆域”改为“宪法效力所及地区”,内政部地政司长王成机表示,这涉及领土范围问题、国际及两岸关系,需要全民共同思考;至于是否修改国徽,内政部也认为须凝聚社会共识。

修宪案中与地政司有关的部分在于是否将第4条中的“固有疆域”改成“宪法效力所及地区”。对此,王成机表示,中华民国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这是无庸置疑的全民共识,但是否涉及领土变更就是一个很严肃且谨慎的议题。事实上,针对中华民国领土范围,1993年时就曾有18名立法委员声请大法官解释。

王成机说明,大法官释宪指出,中华民国的领土范围在《宪法》第4条中并没有详细列举,是因为领土变更的程序有其政治和历史上的理由,所以固有疆域的界定是重大政治问题。他也质疑,到底什么是“宪法效力所及地区”?是否等于治权所及所在?因此还是需要有明确的定义,也需要全民共同思考并达成共识,甚至是国际社会的认同。

至于有立委提《宪法》增修条文第13条修正草案,规定国旗、国徽、国歌应以法律明定之,且不受《宪法》第6条规定限制。在国旗、国徽部分,内政部民政司副司长郑英弘表示,在《宪法》第6条、《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第4条中都有明确规定国旗的样式,国徽也已有法律规定。

郑英弘认为,国徽、国旗从1928年就开始使用至今,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例如国军、警消的制服以及各式证书、公文书,应该要凝聚社会共识审慎研议。对于是否要修正《宪法》增修条文,内政部尊重立法院审议。

此外,至于国歌部分,法务部法制司科长张芫睿表示,目前并没有国歌相关的法律规定,若目前要把国歌以法律另定之,并没有法律窒碍难行之处,因此未必要将国歌入宪;如果是宣示的效果,法务部也尊重相关提案,未来若提出具体条文或修法草案,法务部也可提供法制上的协助。◇

责任编辑:晓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