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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位课税 台资企业应避免双重课税

图为参加G20财长会议的官员们。( ANDREAS SOLARO/AFP via 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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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G20财长会议上周拍板推动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的两项方针,包括全球数位课税方案与全球最低税负制,也为先前的G7财长会议及包容性架构的130国决议,订下关键性的结论,预计OECD将在10月公布最终版本,2023年后开始全面推行。

全球数位经济课税方案将会针对合并营收达200亿欧元(约合新台币6,600亿元)的超大型企业,如果获利能力超过一成的利润率,将就其超额利润的20%至30%分配予市场国课税。

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PwC)全球税务服务主持会计师曾博昇指出,台湾目前主要的经济发展仍以制造业为主,现阶段以数据、共享、云端等服务为主的数位经济规模还在发展当中。

因此,曾博昇预期,大部分的台资企业并不需把其超额利润分配至其他国家课税。反而有许多国际大型数位经济企业,须分配部分利润至台湾课税。

以过往的经验为例,曾博昇认为,在台湾无法加入多边组织的限制之下,通常采取与租税协定伙伴国进行双边协定作为替代方式。不过,由于台湾与美国及中国并未有租税协定,但国际主要的大型数位经济企业,多数都位于美国及中国,故台湾在取得新数位经济课税方案的分配税源上,可能还有不少困难产生。

另一方面,全球最低税负制的适用对象为所有类型的企业,不论是数位经济企业与否,基本上将适用于合并营收达7.5亿欧元(约合新台币250亿元)的企业。

曾博昇提醒,在这样的制度下,一定要有双重课税避免的争议解决机制,否则双重课税风险将大幅窜升。台湾尽管已和33个国家签有租税协定,但因为国际政经情势上的限制,仍较难去适用双重课税的争议解决机制,台资企业如何能预防及避免双重课税问题就相当重要。

同时,台湾也可能在明年开始实施受控外国公司法案,台资企业必须掌握法令变动的趋势,并事先分析对自身情况产生影响,评估包括使用低税率或免税天堂国家进行转单是否留有利润、在某些国家设有境外总部或进行制造是否能享有租税优惠、联属公司间的费用支付等。

曾博昇建议,考量当前全球的诸多挑战,涵盖疫情不确定性、供应链安全、地缘政治、数位转型需求等,再加上未来越加复杂的税务环境及法规,以及全球反避税的趋势,台资企业应咨询相关专业,针对目前的控股架构、交易模式及集团的利润配置,进行整体应对策略的相关分析。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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