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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营场多非法经营 观光局:朝设专法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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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5日召开线上记者会表示,目前台湾多数露营场所皆为非法经营,但观光局试图修法让露营场所就地合法,建议应暂缓;观光局则回应,目前的主管法律位阶可能不够,因此会朝向设立专法前进。

陈椒华与地球公民基金会等环保团体5日召开记者会。陈椒华表示,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原打算5月讨论因应露营场合法化所提出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6条,在农牧、林业用地的容许使用项目中,新增露营相关设施,并将营位、管理室等设施列在免经许可项目,却因疫情未果。

陈椒华说,修法放行多数小型露营场合法、得免经许可兴建设施,却无法处理有环境安全疑虑的露营场,要求暂缓修法,健全露营场经营的审查与稽查机制。

地球公民基金会花东山林组主任黄靖庭则说,目前全台有将近2,000家露营场,只有8%合法,交通部观光局虽有制定露营活动场地设置建议,但不具法律位阶与效力,应订定管理露营场的专法,引导地方政府进行管理和总量管制设定,让业者有法依循。

对此,观光局副局长周廷彰表示,预计透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修法内容中,与环境、生态、资源敏感区等相关的附带条件进行管制,包括不得在一级敏感区内设置露营区、二级环境敏感区内土地使用需经申请等,但对于授权地方的部分,目前法律位阶可能不够,因此会持续往订定专法的方向推进。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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