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审通过 人行道恢复违停检举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恢复民众可检举人行道违停等项目。示意图。(桃园交通局提供)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2年1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初审通过加重车辆不礼让行人、恶意逼车等罚锾;此外,也恢复民众可检举人行道违停等项目。汽车驾驶人不礼让行人的罚锾上限,从现行新台币3,600元提高至6千元;若因不礼让行人导致重伤死亡,可吊销驾驶执照。

台湾道路交通死伤事故逐年攀升,交通部长王国材日前表示,今年减少5%事故死亡人数难以达成;此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日前报导,称台湾险象环生的道路交通令人却步,甚至用“行人地狱”形容台湾的交通。

为洗刷“行人地狱”恶名,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初审通过条文明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的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时,若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可处1,200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且民众可检具违规资料,向公路或警察机关检举。

初审通过条文增订,若汽车不礼让行人导致受伤或死亡,处7,200元以上、3万6千元以下罚锾;致人受伤吊扣驾驶执照1年,致人重伤或死亡,吊销驾驶执照。

此外,初审通过条文也增加民众检举项目,包含纳入未随车携带临时通行证或未依规定路线、时间行驶部分;纳入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车道临时停车等禁止临时停车的处所停车;纳入在禁止临时停车处所停车;以及小型车附载幼童未依规定安置于安全椅者等。

针对无照驾驶部分,初审通过罚锾上限从现行1万2千元加重至2万4千元,若5年内违规2次以上,可处最高2万4千元罚锾,最快明年上半年实施。

针对道路蛇行、严重超速、恶意逼车、拆除消音器等危险驾驶,罚锾上限从现行2万4千元加重至3万6千元,其中也新增国道及快速道路回车、倒车、逆向行驶开罚态样。此外,严重超速标准每小时60公里也趋严为每小时40公里。

另外,为避免汽车行驶一般道路时有机件脱落酿公安危险,初审通过条文也明定,汽车行驶道路,车辆机件、设备、附着物不稳妥或脱落者,处汽车驾驶人1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罚锾,并责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