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2年09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使智慧财产案件得以专业、妥适及迅速审理,提升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台行政院29日院会通过司法院《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将侵害营业秘密的第一审民、刑事案件及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刑案,明定由智商法院管辖。
行政院长苏贞昌表示,为提升产业国际竞争优势,建构更具专业、效能及符合国际潮流的智慧财产诉讼制度,并使智慧财产案件得以专业、妥适及迅速审理,本次修法进行制度性改革,实有必要;本案将由行政院与司法院会衔函请立法院审议,将请经济部、法务部积极与司法院、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盼早日完成修法。
此次修法为《智审法》施行14年来最大幅度变革,针对营业秘密诉讼保护制度,明定营业秘密罪的“第一审民事事件”,专门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管辖;而侵害营业秘密罪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含附带民事诉讼),则从原本的地方法院改由智商法院第一审智慧财产法庭审理。
而为配合今年6月8日经总统公布修正的《国家安全法》,此次修法也明定,未来侵害“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的营业秘密刑事案件,也将由第二审智慧财产法庭审理。
另针对智慧财产民事事件审理程序,为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审理效能,修法中也增订“律师强制代理”、“审理计划”及“专家证人”制度,并引进“查证”与“法庭之友”制度,盼能藉由集中审理及扩大专家参与等方式协助法院审理具高度技术与专业的新兴智慧财产诉讼事件。
此外,为配合经济部提出的《专利法》、《商标法》等修正草案,修法中也增订“专利或商标之复审及争议事件程序”相关规定,将专利、商标案件的救济程序,由现行行政诉讼程序改为准用民事诉讼程序的“对审制”。
至于配套部分,《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修正草案中也增订专利有效性判断歧异的再审限制,以避免裁判歧异、一次解决纷争。《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中则明确规范新旧法衔接适用,并修正商业调查官任用资格范围、增列商业调查官多元进用方案,以协助法官办理审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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