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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环境给付计划补申报期 6、7月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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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2024年“绿色环境给付计划”全台统一申报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月2日止,农友们可在全台任一乡(镇、市、区)公所或农会同时申报全年2次耕作措施,若未同时申报2次耕作措施者,得依申报地县市政府所公告补申报期,已完成今年第1次耕作措施申报之农友,须回原申报地公所或农会才能办理申报喔!

农粮署自2022年起调整“绿色环境给付计划”申报作法,开放农友得依作物之适种期间与耕作制度,自行规划办理各项措施之耕作期程,除耕作期间须连续4个月以上(例:3/1~6/30)、不同耕作措施之耕作期间不能重叠之外,同一田区全年以申报2次耕作措施为上限,当农友持有多笔不同乡(镇、市、区)之土地也应集中在同一公所(农会)申办,此外,生产环境维护措施仍维持每年限申报一次且耕作期间不得跨年度,也必须符合前一年度或当年度有申报复耕并经勘(抽)查记录才能申报;转(契)作及自行复耕种植登记则可跨年度(例如硬质玉米自9/16至翌年4/15)。

农友应以实际耕作期间、耕作项目及面积核实申报,若申报后发生实际种植情形与申报内容不符时,应于原申报之耕作期间开始前办理更正,且变更后耕作期间之起始日须晚于变更日。也请农友特别注意,申报转(契)作、生产环境维护措施或自行复耕种植登记之田区,如经勘查或抽查为申报不符者,违规面积当次不核予奖励,并取消次年1次及同耕作期间申报转(契)作、生产环境维护措施及领取农业环境基本给付之资格;惟违规面积次年得办理复耕保留登记,并据以认定复耕面积,但不核予任何奖励金。

为提升台湾饲料用玉米自给率,确保供需稳定,自2023年第2期作起,放宽未具基期年资格之非都市土地特定农业区或一般农业区农牧用地(台湾糖业公司土地除外),申办绿色环境给付计划契作硬质玉米、契作青割玉米、契作牧草及契作高粱等4项耕作措施,前述各措施奖励金依序为每公顷6万元、3.5万元、3.5万元及4.5万元。

农粮署北区分署黄昭兴分署长表示,每年仍有少数农民因故遗漏或忘记补申报而无法参与绿色环境给付计划各项耕作措施领取奖励金,因此,再次提醒农友,北区辖内各县市补申报期为基隆市、新北市、台北市、桃园市、新竹县(市)及金门县6月1日至6月30日止;苗栗县7月1日至7月31日止,请记得前述公告时间内完成补申报,以免影响权益!◇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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