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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通缉冒名逃亡逾18年 持假护照出国39次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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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4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高雄一名王姓女子2003年因涉毒品案遭判刑,并遭通缉、限制出境,她的父亲为避免她入狱,便请托王姓女看护持王女照片、以自己的身份资料办理假身份证、护照,让王女冒名生活;王女则利用假身份在4年内出境39次,后因通缉撤销欲改名时露馅,遭判刑3年,还是得入监。

判决指出,王女2003年时因涉入毒品案遭判刑8年6月,因逃亡而遭台中地检署通缉并限制出境,王父为避免她被捕入狱,见他当时同样姓王的女看护(2021年改姓杨)年纪、外貌都与自己女儿相似,便请托女看护借用身份给王女生活。

同年5月,女看护先持王女证件照、自己的身份证,委托旅行社人员代办护照,不知情的外交部南部办事处承办人员便核发印有王女照片、王姓女看护个资的护照,由看护交给王父保管;后于2006年,她再持王女证件照,以自己的个资至户政事务所申办假身份证,透过王父转交给王女冒名使用。

直到2012年,王女在她的父亲过世前才取得假护照,并在护照效期截止前出国3次。隔年2月,女看护又持王女的证件照、假身份证,再次委托旅行社代办护照得手,截至2016年止,王女又出国36次。

2021年5月19日,女看护改姓杨。同年,王女因徒刑执行时效消灭而撤销通缉,她便于隔年1月申请更名,打算改用假身份证上杨女的原名展开新生活,但在办理新护照时,外交部人员却发现照片有异,报警处理,这才使案情曝光。

高雄地院审酌,杨女为使王女躲避通缉,竟以不实照片及身份证申办护照,提供给王女冒名使用;而王女明知自己被通缉,仍使用假护照出国39次,时间长达数年,除了妨害我国护照管理及使用的正确性、扰乱国际往来秩序以外,也无视我国司法及边境管理公权力。王女虽坦承全部犯行,但恶性重大不宜轻纵,依涉犯39罪判刑,合计3年,不予缓刑。

至于杨女代办假身份证部分,法官认为,当时的《户籍法》并未有第75条第3项“意图供冒用身份使用,而伪造、变造国民身份证”的刑责,基于罪刑法定主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判决无罪。◇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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