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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禁用“一次用塑胶杯” 今年7月1日起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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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文敏台湾苗栗报导)环境部于111(2022)年4月28日公告订定“一次用塑胶饮料杯限制使用对象及实施方式”,其中有关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实施日期,由县市主管机关提报,经环境部核准后发布实施。目前全台22县市皆已提报实施日期并已陆续执行,苗栗县之实施日期经环保局于112(2023)年06月28日召开研商说明会与业者讨论,考量库存品之去化时程,爰订于113(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苗栗县禁用一次性塑胶饮料杯宣传海报
苗栗县禁用一次性塑胶饮料杯宣传海报(苗县环保局提供)

限制使用对象:(一)饮料店:指从事饮料贩售或调理供应顾客饮用之行业,茶饮店、咖啡店、冷热饮店及摊商(铺、贩)均属之。(二)连锁饮料店:以连锁型态经营饮料贩售或调理供应顾客饮用之行业,茶饮店、咖啡店、冷热饮店及摊商(铺、贩)均属之。(三)连锁便利商店:指从事速食品、饮料、日常用品之便利性商品及服务性商品以满足顾客即刻所需,而以连锁形态经营之行业。(四)连锁速食店:指从事便利性速食品,而以连锁形态经营之行业,营业范围于建筑物内或由建筑物内延伸至骑楼、人行道等公共空间,且提供座位供消费者点单后可在现场食用者。(五)连锁超级市场:指从事家庭日常用品、食品零售,并附生鲜及组合料理食品,而以连锁形态经营之行业者,包含以员工消费合作社或联合社形态经营之业者。

苗栗县政府环保局局长陈华盛表示,新制上路前,环保局将再邀集业者办理说明会,做相关政策提醒,也请店家务必配合减塑减量政策。以减少一次性垃圾产生。垃圾减量得靠民众从消费端做起,重视环保、节能减碳,呼吁民众落实“自备、重复、少用”绿色消费环保观念。此外,本县目前包括7-11、全家便利商店、莱尔富及OK-MART共25处门市提供民众借用循环杯服务,减少一次性饮料杯垃圾产生,欢迎民众多加利用。◇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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