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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称政院覆议理由造谣 卓荣泰:条文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

黄国昌质询时表示,行政院提覆议的理由之一是“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他质疑这是假讯息。(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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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19日召开全院委员会,审议行政院提出的国会改革覆议案。民众党立委黄国昌质询时表示,行政院提覆议的理由之一是“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即可课以刑责”,他质疑这是假讯息,因为三读通过法案并没有这样写;卓荣泰驳,条文明显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盼立院重新审视条文。

立法院19、20日举行全院委员会,审查行政院针对国会职权修法提出的覆议案,邀请卓荣泰说明,21日立法院会将投票表决。

黄国昌表示,行政院提出7大覆议原因,散播图卡给民众,并“怀疑”公务员在立法院虚伪陈述,就可以课以刑责,非常遗憾行政院成为假讯息散播中心,因为三读条文并没有怀疑公务员虚伪陈述,就可以课以刑责。

法务部长郑铭谦答询,这次立法院通过的《刑法》第5章之1“藐视国会罪”、以及《刑法》141条之1,但质询跟调查不一样,不是检察官办案,也不是法官办案,质询范围广泛、包罗万象。这会造成很大的寒蝉效应,对政务的推动有很大的戕害,被追究、调查、侦办,对官员是很大的危害。

不过黄国昌询问,这两条到底哪里有写到,“怀疑”公务员虚伪陈述就课以刑责?法官怀疑官员虚伪陈述就会判刑责吗?检察官会因为怀疑就起诉吗?法官会因为怀疑就判刑确定吗?但行政院的图卡却说,怀疑虚伪陈述就课以刑责。

卓荣泰回应,这明显就是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怀疑的基础要在有待证事项下,待证事项是主观认定的,希望立法院重新审慎条文文字。郑铭谦答询,这会造成很大的寒蝉效应,政务推动有很大危害,被追究、被调查、被侦办对官员是很大的危害。

黄国昌以美国为例,依照美国联邦法,在国会虚伪陈述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违反法律明确性、正当法律程序?卓荣泰说,任何政府官员在立法院不实、虚伪陈述,都是个人的政治自杀;现在是讨论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的文字违反法律明确性,不是在讨论美国联邦法律。

黄国昌强调,他之所以援引此法,是因为法律构成要件与三读通过的刑法是一样的。郑铭谦回应说,台湾是五权宪法国家,美国国会有调查权,台湾的国会调查权是根据释字585号解释,只是补充性的权力,最多只是课处罚锾。美国宪法设计跟中华民国宪法设计不一样。

黄国昌再以德国刑法规定为例,在联邦或邦的立法机关调查委员会虚伪陈述,处3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构成要件跟立法院的构成要件哪里不一样?郑铭谦表示,德国并没有质询要入罪,质询是根据宪法增修条文而来,而且德国是三权分立,不是台湾的五权分立。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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