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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笼公投法若通过 政院拟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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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苏永耀╱台北报导〕行政院发言人林佳龙昨天表示,如果立法院通过的是限制人民权利太多的“鸟笼公投法”,行政院不排除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动用覆议权,要求立法院重新审查,如果覆议又遭封杀,就可能诉诸民意,发动对公投法的公投。

 他表示,如果人民决定表达意见,针对法律案举行复决,推翻恶法,行政院也会予以尊重;另如公投立法时程因泛蓝立委态度而遭到延宕,行政院也会支持将朝野各项版本的公投法草案,一并交由人民进行公投,即让人民公投“公投法草案”。

 台湾智库昨天举办“台湾智库对公投立法的主张与呼吁”座谈会,邀请林佳龙、政大社会系教授顾忠华、淡大公行系副教授周志宏、核四公投促进会代表王涂发等人与谈,并提出如何制定完善公投法的五大判准。

 台湾智库主张,公投立法须符合“对公投议题的限制须符合最小原则”、“公投发动权必须符合多元主义”、“不应以时程限制妨碍公民参与”、“不应排除咨询性公投”以及“宪法制定或修改应交由公投”等五项判断标准,并强调人民拥有公投公投法的最后决定权。

 林佳龙表示,政府提出公投法的目的,是希望可以壮大公民社会,因此在公投程序的设计上,应该尽可能宽松,如果未来立法院通过限制人民权利的公投法,行政院不排除使用覆议权,依据宪法增修条文第三之二条规定,提经总统核可后,在十天内移送立法院,请立法院在十五天内重新审查此一法案,如此才可能赶在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完成,并赶得上配合明年总统大选实施公投。

 林佳龙指出,国民党主席连战日前接受国外智库访问时,曾经提及不反对把宪政体制诉诸公投,但条件是要由人民发动、要有法源依据,虽然连战的动作似乎慢半拍,但仍希望连战能够发挥影响力,支持好的公投立法,而非反方向去阻碍一个真正能够实现主权在民的公投法及新宪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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