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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副总统文物 统统收归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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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维助、李欣芳、田世昊╱台北报导〕台湾立法院院会昨天三读通过“总统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正副总统文物收归国有法制化,由于订有回溯条款,包括李登辉、连战、李元簇等卸任正副总统在任期内从事各项活动所产生的手稿、个人笔记、日记及价值三千元以上礼品的“文物”,都要追回。

 条例并规定,总统、副总统应于任职期间将其所有之文物交由国史馆管理,政府机关或机构所有之具保存价值的总统、副总统文物,也应交由国史馆管理,逾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如涉及刑责,应移送检调机关侦办;但若属私人或团体所拥有的总统、副总统文物,则未强制规定送交国史馆。

 目前在国史馆典藏之总统文物史料包括已故总统蒋中正、蒋经国、严家淦及卸任总统李登辉的文物。其中,属于李登辉的文物只有照片,其余三位已故总统的文物种类涵括筹笔、特交文卷、文电、家书、印信、印章、勋章、手札、讲稿、照片、影音光碟等。

 由于这项条例订有回溯条款,已卸任之正副总统均须依条例规定交还任内持有之“文物”,而李登辉在虎豹坑存放有担任总统期间所收受的文物,也成为外界关注的对象。

 台联党团干事长程振隆表示,李前总统在虎豹坑收藏的文物,有许多是各国元首送给他的“个人礼品”,如果是属于个人礼品,没有义务归还国家,台联支持建立文物移交法制化,但上述礼品是否要捐给国家,应尊重李前总统个人的决定,而二蒋时期持有的国家文物更多,也应一并追回。

 前副总统、国民党主席连战对此表示,尊重立院决定,对此法的通过也乐观其成,未来他会依法规办理,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李元簇幕僚昨天傍晚表示,李资政已经退休,平常也不接受媒体独家访问,对于立法院完成“正副总统文物管理条例”三读一事,李资政目前没有表示意见。

 条例提案人、立委黄德福表示,总统、副总统的文物属于国家财产,过去没有相关法令加以规范,导致国家文物散布在各机关,或遭私人带走,让国家蒙受重大损失,在法令通过后,不管是对两蒋、李登辉或连战等人,国史馆都应发文要求尽速返还文物。

 根据条例规定,所谓的“文物”是指正副总统从事各项活动所产生不属于档案性质的各种文物,如信笺、手稿、个人笔记、日记、备忘录、讲稿、照片、录影音带、文字、影音光碟、勋章及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可保存礼品等文字、非文字资料或物品,都要交由国史馆管理。

 条例并明定总统、副总统文物应开放学术应用,而国史馆管理的正副总统文物目录应定期公开;此外,一般性文物要由总统府编造移转目录、记载名称、内容、日期、数量及附件等名称,具机密性之文物要以专用封套弥封套印,每一年移转国史馆原样典藏。(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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