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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欠税大户拟重典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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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全国欠税大户多达八百多人,最新统计积欠税额多达四百多亿元,行政执行署正积极修改行政执行法,将来商界闻人黄任中等欠税大户,外出仅坐得起公车、捷运、吃路边摊、无法申办信用卡等景况将会成真。

  行政执行署决定采霹雳手段,昨日开始研拟一项“全方位缉拿欠税大户专案行动”,将以修法和委托司法警察机关提供检举线索等“双管齐下”手段,顺利追缉欠税大户到案或迫使其可能面对清苦的生活,而不得不缴纳欠税款。

  在修法方面,行政执行署拟修改行政执行法等法规,对恶意欠税大户采不得投票、参选等限制部分公民权、以“破产法”伺候、提高刑责、被银行列为“不良债信”对象、比照德国采取登录“债务人名簿”作法,不得担任公司负责人等严厉手段。

  执行面方面,拟扩大提供检举线索的来源,即在原来的民众之外,亦发函警政署、调查局等单位,将动员全国七万多名警察、二千多名调查员做为行政执行署的“线民”,提供欠税大户的行踪;这项专案行动,无异以全国之力“捉人”,使欠税大户无所遁形。

  若主管查缉的相关行政执行处因而查获欠税大户,行政执行署将以机关为单位,颁发检举奖金给有关警察机关或调查局所属单位,最多可达二十万元。

  行政执行署及所属十二个行政执行处锁定的欠税大户,个人是欠税一千万元以上、公司行号负责人欠缴一亿元以上税款;不过,调查发现,不仅多达上百名的欠税大户早已“落跑”,逃避催缴巨额欠税款,也有相当高比例的欠税大户以“拖”字诀避不见面的方式敷衍执行处人员。

  行政执行署认为这些恶意的欠税大户,“不能尽国民义务,却要享受国民的权利”,此外,为遏止欠税的恶行,故昨日决定修改行政执行法等相关法令,提高刑责外,在不违反基本人权的规定下,将限制欠税大户的部分公民权,包括不得参选公职、投票或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权利,直到缴清欠税款为止。

  此外,拟纳入香港破产法的规定,使欠税大户只能享有基本的生活条件,不再出入坐宾士车、住豪宅;同时,将比照德国作法,让欠税大户面对“失权结果”,即登录“债务人名簿”,欠税大户将无法再担任公司负责人及列为银行“不良债信”对象,无法贷款或申办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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