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杨大智:路检查贿违宪

人气: 1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3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杨宜中╱花莲报导〕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杨大智昨天召开记者会,批评内政部长余政宪下令在原住民部落入口设立二十四小时路检点,对过往人车都拦检的做法是“违宪”,他并要求总统陈水扁、副总统吕秀莲、法务部长陈定南出面制止;他也下令花莲县警局员警,一定要有合理的怀疑,才能对人车拦检。

 杨大智昨天上午在花莲地检署表示,内政部长已经下命令在花莲县各个原住民部落的入口,设立二十四小时的路检点,听到这个消息他感到很难过。

 杨大智说,站在一个法律守护人的身份,大法官释字第五三五号解释令,说得非常明确,对于交通工具的临检,必须有客观合理的判断作为依据,或足以认为交通工具已经发生危害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临检;而对于“人”实施临检,也必须有相当理由认为行为已经构成危害或有发生危害之虞,才可以实施临检。

 杨大智强调,在原住民部落入口不分对象、不分时段、没有合理的怀疑而进行路检,是违宪的作为,他要求身为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务部长陈定南,立刻对内政部提出强烈的建议,改善这种情形,也请求自诩为人权保障者的陈水扁总统和吕秀莲副总统,对于这种违宪侵害人权的做法,立刻转知行政院制止内政部。

 杨大智说,对于花莲县境内所有执行犯罪调查的司法警察官和司法警察,他要做一个指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之四,规定得非常明确:公务员违背法令所取得的证据,在考量保障人权对公共利益维护巫的条件下,有可能会被排除。杨大智表示,这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证据可能没有证据能力,不能作为侦办犯罪的使用。

 杨大智最后说,对于内政部所下的命令,如果员警在没有合理怀疑下,进行路检所搜集到的证据,在现今的时空环境下,几乎可以肯定将来会被法院排除在诉讼程序之外,因此,他指示所有的司法警察官,执行路检的时候绝对要考虑有没有合理的怀疑,一定要以合法的方式,取得查察贿选的证据。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