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侠文集》第002篇

行侠:当代中国与封建中华

行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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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2日讯】按照通说,当今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该阶段较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具有更高一到二层优越性,这些优越性自然也体现在社会上层建筑即国家法律法规之中,然而通过对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本人却得出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即当今中国与封建中华的法制体制基本上是一脉相传的关系,并不因为自我吹嘘为社会主义而真正领先封建主义阶段,更不要说超越资本主义阶段;这个论断肯定会令很多人感到悲伤和无奈,但事实上就是如此……。

众所周知,国家及社会发展的一部历史实质就是国家法制发展的历史除了原始社会,中国成文法自从诞生时候开始,统治者的意志就在法律制定和实施中体现出来,国进法进,国退法退;因此,从研究法律及其历史的角度入手去研究中国的现状和地位是一个最佳途径。

翻开中国法制史,自从夏商西周到秦汉隋唐,从宋元明清到民国共和国,朝代换了好几十朝,天子换了几大茬,然而封建专制依然我行我素,中华法制一直都是旧瓶装新酒,任你外面风吹浪打,我自稳坐钓鱼台,中华法系的顽固性令人惊叹举世无双;近三千年下来,人民只见专制独裁的横行霸道,不见民主宪政的半片踪影, 中华法系仅仅只有上下延伸和继承,从来没有真正横向的创新和吸收,中国的确是个怪异的国家。

奇怪之一:当代中国虽然有部门法的分类,但实际上依然是以刑为主,国家统治者严刑峻法,动辄冠以人“背叛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诽谤国家(或省委)领导人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等等;而以专制独裁著称的秦朝最惯常使用的罪名是”不敬皇帝罪“”以古非今罪“”非所宜言罪“”妄言罪“等等,要求人们不许对皇帝的权威有丝毫触犯,严禁以古代或国外学说非难当今政策,不许违背统治者愿意乱说,严禁煽动颠覆统治阶级政权,这两者有多少区别呢?另外,当今中国广泛实行的报禁、书禁、网禁等的行径,不就是满清王朝臭名昭著的”文字狱“活脱脱一个再生转世吗?

奇怪之二:当代中国司法机关除了检察院,法院以外,还设立了中纪委、603办公室等机构,非常类似于明朝的东西厂,内行厂和锦衣卫等机构,这些机构的共同特征是其行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罪名可以任意出入,刑罚可以任意使用,其主要功能完全是对内镇压。由于这些厂卫制度的存在,在对违法党员干部的惩罚可用”开除党籍,撤销职务,3年内不得担任国企领导职务“等处罚而免予起诉,对政治对手则可以强加各种罪名打入地狱;从而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等国家法律原则任意发落,成为毫无原则;这些把戏,完全类似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八议“”官当“等封建特权制度,当今统治者也赋与官僚利益阶层公开的司法特权和特权原则。

奇怪之三:当代中国尽管在刑法中仅规定了”死、无期、徒刑、拘役、管制“五刑,然实际实施中却出现了多种刑罚,如惯常使用的:”民运人士流放国外,异议人士在敏感时期被强制旅游不许回京,法轮功群众被开除公职勒令退休,参加89学潮大学生全部分配到老少边穷地区基层“以及”劳动教养制度“等,众所周知流刑是封建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刑罚,这是封建中国流刑的复活和社会的倒退。

奇怪之四:封建时代的元朝将中国人分为四类,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实行长期的种族歧视和隔离;当代中国将人们分成城里人和乡下人、外籍华人港澳台华人和国人、沿海发达地区人和老少边穷地区人等等,在他们的读书,升学、就业、户口、生育、税赋等方面实行差别待遇,颇具中国特色,也难怪国人偷渡成风,纷纷逃离这是非之地伤心之国。

以上现状非是现代文明国度之正常现象,仅仅属于封建中国的独有专利,虽然从清末变法修律已过百年,人们共和国也披上了共和的外衣,宪法中也引进了一些时髦的名词和术语,然由于政权一党专制独裁性未根本改变,故无论其立法思想,法律内容,还是刑法适用等方面,实际上都世袭了封建中华的成果,距离现代法治和民主宪政社会相去甚远,落后于资本主义西方,甚至落后于三民主义台湾。因此,归根结底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封建主义中国。@(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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