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郭起真:从见义勇为到为民请命

----给胡绵涛总书记的第四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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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讯】
一、见义勇为
95年冬季,我给孩子看病回来,刚下公路就看到小卖部(荷花池小区三号楼101室)的
老板迎面跑来,她一边跑一边大声的呼喊“抓住他,他抢了我钱!”一个青年人骑着自
行车风驰电掣地从我身边飞身而过。

我住的荷花池小区池边的小路摩托车无法拐弯,我只好骑摩托车到前面路宽的地方把摩
托车拐过来。当我骑摩托车追到公路上的时候,就看到抢钱的青年骑车向西已跑了百米
开外。小卖部的老板看到行人没有人回应她的呼喊,她也根本无法追上抢劫的罪犯,也
只好无可奈何地放弃。

抢钱的青年听到抓贼的呼声渐渐消失,可并没有减弱他逃跑的速度,他从新华路路口右
转弯拐向解放路,又从新华公安分局门口右转弯拐向文明路,当他穿过人群向文明路南
的小区拐去时,我骑摩托将他撞倒在地,还没有等他爬起来,我放下摩托车就将其制服
,正准备扭送到新华公安分局时,分局的一警察闻讯赶来,将其带走。

小卖部的老板听我说抓住了刚才抢劫她的罪犯,她急不可待追问我:“是谁逮住的罪犯
?”“是警察!”我不加思索地脱口而出。可见警察在我的意识当中是如此的伟大和神
圣。

对于一个普通的人来说如果抓捕一个入室抢劫的罪犯,也许算不了什么,可对于一个刚
刚被蒙冤判处徒刑的无辜的人来说,能够要在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挺身而出
,也许是在接收一种考验,或许仅仅是为了洗刷自己所蒙受的是奇耻大辱?罪犯在人们
的意识当中毕竟是一个行动猥亵,灵魂特别丑陋的人,而抓捕抢劫的罪犯仅仅是为了洗
刷身上的屈辱而矣。而我当时将抢劫现行犯所扭送的公安机关恰恰是抓捕了我两次,刚
刚将我释放的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

二、人妖颠倒

94年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在沧州市新华房管所所长马桂臣的直接操纵和指挥下,以莫须
有的罪名将我两次关押,95年初才将我释放(没有办理释放证明)。新华法院95年中旬
判处我缓刑一年后,又扣押了我法定时间内的上诉状。也就是说我见义勇为的时候,还
是在缓刑的执行期间。也许正是我被新华公安分局无缘无故地抓了两次,我才越是竭力
地想把自己从罪犯的行列中挣脱出来,也许正是我这个罪犯才竭力地想争取将功赎罪和
寻找着机会来证明自己不仅是一个无辜的,而且是一个堂堂正正、优秀的公民;也许正
是我见义勇为的不同凡响,才更会遭到新华公安分局一而再,再而三的抓捕和关押。

因为邪恶越是想将你打入另册并扣上罪犯的帽子,你不去乞求邪恶高擡贵手,而是用人
固有的本能和正义的手段去回击邪恶,鲜明的对比自然会使邪恶之人无地自容。如果事
实和强大的舆论证明你是一个遵纪守法和一身正气、疾恶如仇的公民,那么迫害你的人
和妄图置于你死地的人岂不是成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魔鬼了吗?

其实,在大陆生活的人们稍微有些阅历和社会常识的人,都会明白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律
,那就是“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不服不行。”而“说你行,你就行
”的人当然是称霸一方的风云人物。这权倾一时、能够呼风唤雨的黑恶势力自然以为自
己掌握着所有人的命运,他可以把你包装后送入天堂,也可以把你打入十八层地狱。于
是聪明的人和争先恐后升入天堂的人才会虔诚地跪拜在权势的脚下,等待着得势的主子
们赐予升入天堂的云梯。

如果说正直的人是用自己的鲜血和泪水、乃至生命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自己做人
的道德底线,那么自然也有人为了早日地升入天堂,也就不得不卑躬屈膝、摇尾乞怜、
随波逐流、趋炎附势,或者不惜把自己灵魂、良知和做人的理念,甚至于将凌辱和屠杀
他人当作升入天堂的敲门砖。

只要人类没有灭绝,那么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的较量和搏杀就永远也不会停止。而每一
个正直善良刚正不阿疾恶如仇的人所秉承着执著的信仰,无不是普世共识的铁律及颠覆
不灭的真理。只要你没有与这个社会上的邪恶势力同流合污,只要你没有在邪恶的势力
面前附首贴耳逆来顺受,只要你没有屈服于邪恶势力,那么你遭到的就只有是邪恶势力
对你更残酷的迫害和打击!

三、为民请命

97年我对沧州96年所发生的一起特大杀人案和拘捕的两名杀人嫌疑人感到异常的震惊和
蹊跷,经调查我确定是一起特大的冤案,于是我在98年初给最高领导人和媒体去信反映
,(事实证明两名被逮捕的杀人嫌疑人无辜,被无罪释放时一嫌疑人的母亲已气绝身亡
,父亲已精神失常)98年中旬不得不进京告状,却被谴送回沧。资讯反馈到沧州后触动
了制造冤案的人,同时也给迫害我的马桂臣等人提供了迫害我的理由。

然而,马桂臣的打手们担心我98年底中央召开十五大期间再次进京上访,明目张胆地派
出数十名警察对我实行24小时的监视居住;2001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我实行刑拘,扣
押我的电脑等物品不开具任何的扣押凭证;2002年中央召开十六前两天,又以颠覆国家
政权罪将我刑拘,扣押了我两台电脑和其他物品;我经常的受到公安的非法传唤,沧州
几乎所有的网吧都受到公安的警告而禁止我上网,关闭我的电子信箱和主页;多次到我
爱人单位骚扰,使爱人被单位辞退;扣押我国外寄来的稿费,连我上小学的儿子学校也
没有逃过公安老爷们的骚扰,造成我儿子的学习直线下降、、、

更令人忍俊不禁、啼笑皆非的是原沧州市房管所长所马桂臣这个在任职期间用公款购买
三辆轿车,又窃据三套公有商品楼房,仅出售一套十几万的商品楼房就明目张胆地开具
几万的发票,在 小区内仅仅与其发生了几句口角就动用公安将其拘留的恶魔,竞然以
侵犯了其名誉权,一张诉状将我告上法庭,然而区和市两级法院也判处我向马桂臣陪礼
道歉, 下达执行令。(我已依法向中院提出再审申请)。关押提询我时,办案人员严厉
地谴责我将沧州特大杀人案向有关部门反映,仿佛制造特大杀人案的罪魁祸首不是他们
,而是我这个为命请命的人!

是呀!如果不是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逼,不是为一个不沾亲不带故的人满世界的喊
冤,即使把这个不沾亲不带故的无辜杀人犯“暗箱操作”--当作真凶枪毙了,谁又能
够知道呢?即使无辜杀人犯的妻子拎着汽油与所有的办案警察同归于尽,又与我郭某人
何干呀!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又有多少无辜的百姓和英雄好汉被“红色子弹”枪毙了也
是无声无息、不了了之,而又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唇亡齿寒!我们每一个活的中
国人难道就没有看到:世界上每当发生一起人为的灾难,这种灾难和悲剧就离我们每一
个人近了一步,或就在我们身上重演吗?!

四、与邪恶的抗争

法律明文规定:发现犯罪分子犯罪可以用最为严厉的手段制止;当受到他人侵犯和威胁
你的生命时,你可以行使自己自卫的权利,直至中止犯罪分子的生命。

然而,在残酷地现实面前,那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法律条款,是那样的苍白无力。任
何健全的法律也要有人来执行,而执法者利用手中的权利执法犯法,可谓是得天独厚、
驾轻就熟了。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对公朴和执法犯法者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残酷迫害
后,除了对政府寄予希望,渴望上级政府来主持公道,还有什么可以正当防卫的呢?而
政府的哪一级政府和哪一个政府官员又能够来为民主持公道和为民除害呢?

坦率的讲,即使我被马桂臣的邪恶势力置于死地也不足为奇,只是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以及为了打入死牢的无辜百姓和气绝身亡的母亲呐喊了了六年,
却杳无音信,也只有上访。十年来,我进京上访就有四十四次,2003年8月25、26日先
后到省政府和中央电视台门前写着“郭起真蒙冤十载,谁来主持公道?”请愿,先后一
共打出七次;2003年10月3日、5日我和妻子及儿子又到沧州市的市政府和市委及市内电
话市公安局门前请愿;沧州每月两次由市长主持信访接待日,我爱人几乎每次都去向接
待的市长反映我的冤案;2004年10月20日我也曾亲自去向几位主持信访会议的领导反映
我的冤案、、、、我曾在网上给胡绵涛总书记一共发表了三封公开信,算上这一封已是
第四次公开信了。

2004年9月21日我对新华公安分局十年来的侵权行为向区法院两次提起诉讼,均被驳
回。

新华法院早在95年就受理了不应该公诉的自诉案件,随后竞然扣押了上诉状;在2003年
又受理了不应该受理的所为侵权案件,而对于新华公安分局对我十几年的侵权,特别是
在2001年和2002年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关押和(2001年)扣押物品不开具凭证,却不予
立案!行政诉讼厅的张女士说:“公安部门的司法行为属于刑事诉讼法,不属于行政诉
讼。”

新华公安分局的少数人积极地充当马桂臣的打手,不应该插手的案件违法将我收审、逮
捕超期关押半年之久,释放时不开具有效的释放证明,法院受理不应该受理的自诉案,
判处缓刑却又要扣押上诉状。当你对公安非法关押和法院扣押上诉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时,法院不受理;当我举报马桂臣的违法犯罪行为,他却到法院告我名誉侵权,
法院不权受理,而且两院均判我向其陪礼道歉;不管是我抓捕抢劫的歹徒,还是向有关
部门反映特大杀人冤案,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有关部门的任何表彰,却要被少数人当作
是残酷的打击迫害我的借口;既然法院这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受理此案,却又不开具
不受理和驳回诉讼的文字。也就是因法院不受理此案而(到2004年11月22日)超出了追
诉期限也不能追究法院的责任,因为你空口无凭,更拿不出任何的证据来证明他们不受
理诉讼我的行政诉讼。况且,新华公安分局半夜三更地闯入民宅抓人,扣押物品不开具
扣押凭证,我又到哪里去找他们扣押物品的证据?

以上我所遭受的一次次的迫害无疑是因为我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向有关部门去信和上访
,却又得不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迫害打击我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所带来的严重后
果。上访要遭到更大的打击和迫害,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的侵权行为,法院却不受理!
至今我不仅随时面临着被关押入狱,头上还戴着颠覆国家政权的帽子!

胡绵涛总书记,今天你肩负着使中华民族腾飞的神圣使命,同时你也承载着亿万人民的
荣辱、生死于一身。而每一位中华儿女,为了祖国的繁荣富强,无疑也应该竭尽全力地
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与这个伟大民族紧紧地接合在一起。我曾在98
年给江泽民总书记和媒体写信反映一起在沧州轰动一时的特大杀人案,从而得到了有关
部门的重视才使蒙冤受辱、在死牢里关押了近三年的无辜百姓重见了天日。今天我这是
第四次给你写信了,也希望早日能够得到你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使蒙冤受辱几十
年的我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之中,在有生之年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谨致以一个公民最诚挚的问候!

郭起真于沧州敬上
2004年10月27日星期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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