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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创业贷款 再延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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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孟伦╱台北报导〕台湾政府再次释放政策利多!行政院经建会昨天审核通过经济部所提“微型企业创业贷款”展延2年,经建会表示,这项低利贷款计划可协助中高龄者自行创业,对降低台湾失业率也有很大助益。

“微型企业创业贷款”又称为“中高龄创业贷款”,只要年满45岁以上到65岁的民众,并依法办理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的微型企业,都可申请这项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而“微型企业”就是指员工人数不到5人。

经建会主委胡胜正表示,这项优惠贷款在2003年推出,并于今年底到期,而申请贷款创业者,主要用于开设小吃店、服装店、精品店等,多属于小本经营店家。

经建会副主委叶明峰表示,2年时间内,申请件数高达4000多件,到年底时预计总贷出金额40亿元,实施成效达到原订目标,贷款计划原订时程至今年底止,但为鼓励失业者开创新天地,经建会昨天同意再展延2年。

在财源部分,叶明峰指出,这项优惠贷款以国内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办理,申请者负担利率3%,超过部分则由就业安定基金补贴。

此外,此计划曾有代表建议下修申请年龄门槛,但叶明峰表示,由于23岁至45岁者可申请“青年创业贷款”,因此,下修意义不大,“微型企业创业贷款”条件门槛维持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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